2019公投,萬份死人連署,系統性犯罪,蔡政府嚴肅以對?

2019-05-03

https://www.peoplenews.tw/news/2de076e7-beff-4741-b759-51315dbfba48

王伯仁

公投連署增附身分證影本,是大大增加連署困難度,不宜公投連署增附身分證影本,是大大增加連署困難度,不宜。圖/民報資料照

公投連署增附身分證影本,

是大大增加連署困難度,

不宜公投連署增附身分證影本,

是大大增加連署困難度,不宜。

圖/民報資料照

 

【專欄】

公投不是辦家家酒,要嚴肅認真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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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投」是直接民主,在民主國家的民主政治,是何等重大的事,

但從2018年1124公投過程及結果來看,簡直是「玩家家酒」,

抄名冊丶死人連署丶語意不清丶脫褲子放屁丶假表意丶帶小抄⋯⋯,

過程馬虎,結果荒唐,中央選委會為禰補缺失,

日前修正草案增訂連署要附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

並將公投遇有大選「應」同時擧行,改為「得」同時舉行,

結果修正案在立法院委員會初審時,藍綠委大戰才通過,

輿論卻有「頭痛醫頭」之譏,但吾人認為兩項修正都有必要,

而且尚有不足,還要大補充。

 

論者以為,

公投連署增附身分證影本,是大大增加連署困難度,不宜,此說不成立,

公投是直接民權,當然要慎重,不能草率將事,

像去年1124公投,國民黨以盧秀燕為主所主導幾項公投連署案,

多有一萬多人「死人連署」,且死人名單多重複,

顯然是大致同一份名册資料所抄出來的,彰彰甚明,

但經各地戶政事務所核對發現了,只能加以「剔除」,

餘數尚超過成案門檻,只好成案,說要追究「偽造文書」刑責,

是放屁空言,但如修法增加身份證影本,有心作弊者,

那裡去拿數十萬份身份證影本?

抄名册變成不可能,所以去年吃到抄名册連署甜頭的國民黨藍委,

當然要大力反對,此修正條文,

對抄名册顯然有百分之九十九的防止效果,而且身份證隨時會換新,

戶籍名冊上都有登錄最新資料,如事先用舊身份證預備,

也常會露出馬腳,這樣子,

大家就明瞭為何藍營拼命反對附身分證影本的真正理由吧!

 

並不是完全為保護個資的好聽話,敢連署,怕什麼個資,像去年連署,

很多人被偷抄名册連署,被偽造連署,不知道就不怕?

光明正大連署者,誰怕?

或有人說,公投法規定有「電子連署」,簡便迅速為何不採用?

其實電子連署方便是真,但大缺點是不能確認是否本人真正意思表示?

有名册可抄,照樣可以拿來電子連署,

被發現「死人連署」頂多剔除而已,多準備個十來萬份電子連署資料,

總夠選委會刪吧?

那電子連署和抄名册連署有何不同?

反而更容易,更方便,所以想用電子連署防止死人連署或非己意連署,

是做不到的,為求簡便,結果弄成更大的作弊坑洞,對嗎?

此所謂見樹不見林,危殆!

 

電子連署方便迅捷,與時俱進,不是完全不能用,

而是要有完整的配套措施,例如查證機制,認證機制,保證機制,

就是要能確認電子連署,是本人出於己意意思表示,才有效,

不能證明則無效,像美國若干州的公投,還規定要有認證人,

如連署故意虛偽不實,認證人要負民刑責,

「認證人」制度宜在台灣實施,屆時那些偽造者,

恐怕一百個頂多剩下一個人了。國民黨的公投案,恐怕不容易過關了。

 

還有,現行關於連署沒有上限規定,導致大量爛竽充數,

應有上限規定(譬如門檻加二成),才不致泛濫成災,

連死人都跑來連署,或也有許多無效連署,增加選委會查核困難,

應規定連署書中,若有若干比例的「無效連署」則此公投提案作廢,

不列入公投投票,而「死人連署」1份當100份無效連署計,

如此可嚇阻用人海戰術,又不負責任的假連署,來妨害嚴肅公投的進行。

 

故意假連署應有罰責

另外,針對故意假連署,應有罰責規定,

像盧秀燕等國民黨人所主導連署,

出現大量又有系統故意造假(包括死人連署),

則提案人每個案罰個1萬元或1千元,則每提案就可罰到數億元,

看看那個野心者敢「頭毛試火」?

(除非他有紅色資金奧援),

所以公投法也要和選罷法及剛要修正中的廣電法一樣,

防止杜絕紅色資金透過台商補助方式流入公投,

否則台灣遲早有一天公投結果被紅色資金所「買去」。

 

至於公投是否一定要和大選綁在一起舉行?

吾人認為不要硬性規定,由主管機關去考慮裁量,

以免像去年最後一項「以核電養綠電」狗屁不通的公投案,

在極短時間內擠入公投行列,弊病百出,而公投耗費極大,

宜規定一年只舉辦一至二次,否則政府吃不完兜著走。

而公投也應採保證金制,有效贊成票不到成案門檻二倍以上,

沒收保證金,以免浮濫,浪費公帑,勞民傷財。

至於公投帶小抄,有利有弊,但從去年公投來看,

很多是瞎子臨深淵騎馬,只會照小抄蓋,

根本不曉得自己是圈蓋什麼選項和內容,直接民主搞到如此民粹,

是項悲哀,但十幾項公投在一起,如要仔細看,

恐怕三天都無法完成投票。

 

去年選舉及公投,依例只到下午四時,顯然不足,

宜恢復以往的下午五點,且要從嚴審查公投案,不宜太多,

否則有一天台灣選舉會被搞得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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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人連署」國民黨系統性犯罪 ]

死人連署系統性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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