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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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泰興/資深媒體人
論者認為,若相信「轉型正義」有其必要性,
今年大選出身軍警特舊官僚體系的候選人,
依照轉型正義的標準,是否合格?
圖為鄭南榕當年自焚的《自由時代》雜誌社原址。
資料照片
資深媒體人楊泰興:
舊政權仍掌控國家暴力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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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父母親百般叮囑,長大什麼工作都好,
就不要做軍警特這三大行業,那個時候只是似懂非懂,
老實說那時這種穿制服的,小男生都嚮往;
軍、特現實生活看不到,但是警察卻是好幾個同學爸爸的職業,
只是有時納悶,為何這些同學的媽媽通常兼賣茶葉。
(這原來是灰色收入的來源啊)
高中、大學多次被教官、老師爭取加入國民黨
(是的,這是他們的重要業務),我或者逃避、或者消極應對,
考預官時就吃到苦頭了,考上預官同學就只有兩種,
入黨的是政戰官,像我這種沒入黨的,全都只有步兵排長可以當,
入伍後政戰官當輔導長,一人一間房,而步排的我們,
只能跟士官合擠大通鋪。心智已開的我,其實沒太多抱怨,
就把吃苦當成服膺自己信仰的成本,
我必須為了不與威權政黨同隊伍承擔代價。
可喜的是,台灣一步一步由威權政體轉向民主的政體,
台灣自詡為寧靜革命,沒流血固然是好事,
但副作用是我們期待正常的事情沒法完全正常發生,
因國家機器的部分主幹仍然由舊政權的遺留者,
特別掌控國家暴力的部門,例如軍警特,
新的民主政權被迫必須借助部分舊政權菁英來運作,
但這是無奈中的無奈,許多新興民主國家常見的「轉型正義」,
變成急不得的事項。
終於,2016年再度政黨輪替時終於全面執政,
國會、地方、中央政權都過半數。
而所有的國家部門也逐漸淡化了國民黨色彩,
轉型正義這時變成「可能做也必須做的事情。」
根據東華大學施正鋒教授介紹,
「轉型正義的工作(X軸)可以分為三大類:
了解真相、處罰加害者、以及賠償受害者。
如果就必須處理的對象(Y軸),大致上又可以歸納為人、事、物。
首先就人來說,就是追究當年元兇的責任,同時揭露執行迫害者,
包括特務、檢警調、以及法官,並且也要公布幫兇的身分,也就是線民。
接著是從事洗滌的任務,規定高層政府職位不能由這些人擔任,
以免他們繼續危害社會,包括大學教授。」
我們看看東歐的例子,捷克、東德因為「去共產黨化」執行相當徹底,
轉型正義獲得相當的成功,
而波蘭是朝野協商民主化,轉型正義拖泥帶水;
台灣過去近乎波蘭的情況,舊政權依舊是政壇主要勢力,
也是採朝野協商民主,因此轉型正義也是七折八扣,
這次以為終可透過「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等機構,完成轉型正義,
卻不料副主委張天欽一句:
「你看侯友宜,這個如果沒有操作,很可惜。」
讓轉型正義淪為選舉的工具,踐踏了轉型正義的正當性。
如前述施教授介紹,身為威權政府的幫凶者,不宜擔任政府的高層,
而在台灣,回到檢驗,今年大選出身軍警特舊官僚體系的候選人,
依照轉型正義的標準,是否合格?
我們不妨參考德國的經驗,1989年底,兩德統一,
東德衛兵英格擊斃翻柏林圍牆的克里斯,法庭判處英格3年半徒刑。
律師雖辯護說:
「這些士兵只是執行命令的人,他們根本沒有選擇的權利,」
但是法官卻說「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
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公分的權力,
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
我們若據此檢視在拘提鄭南榕問題,侯友宜到底如何表現?
可以發現侯友宜並沒有服膺他的良心義務,反而是繼續「勇於任事」,
「親自」帶隊拘提,他並沒有選擇把他的槍抬高一公分,
然後持老梗的說他只是「執行命令」,
甚至美化成「一次不成功的救援任務。」(真是厲害的政治修辭)
倘若你我還相信「轉型正義」有其必要性,這時該如何做出判斷呢?
豈容青史竟成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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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 ] 2018獨裁政權仍掌控國家暴力特務爪牙[ 楊泰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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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民主原則及普遍民意 ]
陳主委在演講中提到:
「蔡總統上任兩年多來,堅持以務實的態度處理兩岸關係,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和其他相關法律,
處理兩岸事務,並尊重一九九二年兩岸會談的歷史事實
與求同存異的共同認知,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
我們的立場一貫而堅定。」
這樣的陳述,拿來比較蔡總統的陳述,
似乎沒有發揮「台灣民主原則及普遍民意」。
本土政權得以完全執政,部分原因是馬英九執政失敗,
更重要的是台灣人民對正常國家的渴望,
對國共兩個中國黨霸凌此一願景的反彈。
所謂的改善兩岸關係,問題在於製造麻煩、改變現狀的北京,
願不願意如美國國防部亞太助理部長薛瑞福所言:
「最有助益的是中國能宣布放棄對台動武」。
[ 相關 ] 2018難民中華民國,正常的國家?正常的兩岸關係?馬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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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 檢察官,180 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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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NAZI ? Why not K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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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Great Chinese Lie About Taiwan !!
The island Tsai governs still
calls itself the Republic of China (ROC).
It’s Time to Let Taiwan Be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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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國轉型正義─解聘東德獨裁時期所有司法人員 ]
德國在二戰後的轉型正義,確實做得不夠,
法官在二戰前是希特勒幫凶, 在二戰後仍繼續當法官。
德國社會也多有討論,但是沒有法制規定,政府也無法處置。
戰後德國,仍需要有專業的司法人員,
無法完全徹底解除納粹司法幫凶的司法人員,是德國社會最大的痛。
西德接收東德後,
為了不讓東德獨裁政權下的司法人員傷害民主人權,
制定了所有司法人員必須全部解職的新制,重新招聘。
德國二次轉型正義─解聘東德時期所有司法人員,重新招聘[ 劉威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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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的中國難民問題73年,該結束了!華獨的陽謀, 哈佛校友, ]
2017年9月26日, 哈佛校友,行政院新院長賴清德公開承認
「我是主張台灣獨立的政治工作者」。
「台灣獨立」所指為何? 他繼續說明,
「我們已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名字叫做中華民國,與中國互不隸屬。」
此後不論是誰提問,賴醫師都是重申前述立場。
1993年11月22日,
「階段性的兩個中國政策」
[ 相關 ] 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與中國互不隸屬[ 譚慎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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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國的轉型正義審判追究加害者, 終身追究,沒有追訴期限 ]
德國轉型正義之所以受到世人尊敬,是因為他們繼續審判追究。
當年加害者的殺人罪終身追究,沒有追訴期限。
而台灣的轉型正義,在解嚴後國民黨繼續執政下,
完全沒有碰觸。
當年的戒嚴時期在解嚴前,就已經擔心加害者被追究責任,
而另外訂定一個完全不允許追究加害者罪責的法令,
用來保護當年的加害者。
使得台灣在述及戒嚴時期不當判決案例時,
都只有受害者卻完全沒有加害者。
這個荒謬,不僅無解,還在總統心中失去份量,
才會讓總統忘了戒嚴時期加害者的存在。
台灣長期以來,因為沒有公正審判,
所以就沒有清楚的是非,
才會讓社會長期被加害者用似是而非的語言
製造紛爭與對立,
導致連總統都混淆是非了。
[ 相關 ] 如此轉型正義太可笑[ 劉威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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