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是人民權利 誰有權反對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18/today-fo3-2.htm

記者彭顯鈞/特稿

馬政府一向反對ECFA公投,如今「有條件」不反對,看似開明,實際上則顯露馬團隊扭曲公民投票真義,完全不懂人民主權概念,本質上還是反公投的政治反動派。

金溥聰把公投定義為「補代議政治的不足」,來自孫中山所謂的創制複決概念,與真正的公民投票,天差地遠。

就憲政主義來看,人民主權具最高位階,

政治民主的權力運作與制衡,

皆來自人民主權的賦予;

「直接民權」優位於「間接民權」,

代議制不可能高於人民主權,

這是民主社會的常識。

金所謂「代議政治先走完,再公投」,可謂不知所云。

當「權力的主人」發動公投,具優先性與排他性,

「代為行使權力」的代議政治,本來就應該「讓路」,

豈有「僕人先、主人後」這種天地顛倒的道理。

代議政治的精神,在於政治民主運作的便利性與功能性,不應該也不可能取代人民主權。

尤其代議制為定期選舉,未必反映最新民意,公民投票展現人民最新意志,位階高於代議制,其理甚明。

更荒謬的,

公投是人民「行使權力的權利」

,沒有人可以同意或反對

然而,馬團隊竟然認為,如果真要公投,他們不會反對,簡直扭曲錯亂到極點。

馬團隊把ECFA視為「緊急又必要」,實際上想利用國會多數優勢強行過關,把生米煮成熟飯,本質上還是反公投,視人民主權於無物,才會主張「先代議、後公投」這種鬼話。

如果,國會先審議通過ECFA,之後被公投否決,該如何收場?

這才是馬團隊與中國為何扭曲公投、害怕公投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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