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7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025770
離譜兆豐銀!
巴拿馬分行6年前就涉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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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
兆豐銀行紐約分行違反反洗錢法遭美國重罰案,
因涉及「巴拿馬文件」而愈滾愈大。
事實上,這次牽扯進去的兆豐銀巴拿馬分行,
二○一○年就曾違反洗錢防制法,
遭巴拿馬監理機構於二○一三年三月開罰兩萬美金。
兆豐銀巴拿馬分行一再捲入洗錢疑雲,
到底只是申報不當,還是真有洗錢之嫌,
外界疑慮愈來愈深。
根據兆豐銀102年度年報,
該行巴拿馬地區分行2010年就曾違反洗錢法,
遭巴拿馬監理機構於2013年3月開罰2萬美金。
(記者鄭琪芳翻攝)
違反反洗錢法時 曾銘宗任常董
值得注意的是,二○一○年,
兆豐銀巴拿馬分行違反反洗錢法,
當時兆豐金兼兆豐銀董事長就是蔡友才,
總經理為現任董事長徐光曦;
前金管會主委、現任國民黨立委曾銘宗,
則以財政部次長身分兼任兆豐銀常務董事。
二○一三年,巴拿馬監理機關開罰,
蔡友才及徐光曦仍分別擔任董總,
但曾銘宗已不是兆豐銀常董。
兆豐銀在巴拿馬設有巴拿馬市及科隆自由貿易區兩家分行,
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NYDFS)文件指出,
兆豐銀紐約分行與巴拿馬分行有可疑資金往來,
其中一些客戶是「巴拿馬文件」列管的帳戶。
兆豐銀清查後發現,
客戶屬於「巴拿馬文件」列管的有兩百多件,
且多來自台灣,少部分來自新加坡、香港。
事實上,兆豐銀巴拿馬分行並非第一次涉入洗錢疑雲,
根據兆豐銀「一○二年度年報」,
在「違法受處分及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部分,
揭露「本行巴拿馬地區分行因二○一○年
未能符合當地之洗錢防制規定,
經當地監理機關於二○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核處美金兩萬元罰款」。
內控聲明書 蔡友才有簽名
兆豐銀並針對此案提出多項改善措施,
包括︰當地主管機關檢查所需說明文件均已改採西文報送;
已修訂人力資源作業手冊,
將洗錢及防恐名單比對、保密條款等納入手冊;
洗錢防制手冊已將
存戶關戶、卷宗保管、法遵報告書等納入規範;
已任命獨立行使職權之法遵主管等。
而且,當年度年報的「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提及,
「…本年度各單位內部控制及法規遵循情形,
除附表所列事項外,均能確實有效執行…。
上述公開之內容如有虛偽、隱匿等不法情事,
將涉及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一七一條
及第一七四條等之法律責任」,
當時在聲明書上簽名的就是蔡友才及徐光曦。
未記取教訓 紐約、澳洲接著出包
不過,兆豐銀顯然沒有落實內控及法遵,
除了巴拿馬分行,澳洲分行、紐約分行也出包,
且都是違反反洗錢法。
一位金融界人士表示,或許是澳洲分行未被開罰,
巴拿馬分行罰款金額又不高,兆豐銀不以為意,
才會再犯同樣的錯誤,
兆豐銀的內控及法遵真的有很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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