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告台灣民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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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建德

沈建德的相片。

布告台灣民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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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

1945年上一代沒檢查證件就讓中華民國進來,

下一代若不檢查,

只想在它裏面選舉分一杯羹,

前途不問可知。

 

在國際上,

中華民國承認1945年10月25日來台只是接受日軍投降,

完畢就撤軍,不是接收台灣,

寫在「中國戰區最高統帥命令第一號」:

 

「根據日本帝國政府,

日本帝國大本營向聯合國最高統帥之降書,

及聯合國最高統帥對日本帝國所下之第一號命令,

茲對中國戰區中華民國(遼寧、吉林、黑龍江三省除外)

台灣以及越南北緯十六度以北地區之日本陸、海、空軍、頒布本命令」。

 

但是1945年9月1日它的「布告台灣民眾文

卻這樣寫(見圖):

本年8月14日, 日本政府已答覆中美英蘇四國

接受7月26日波茨坦3國宣言之各項規定,

無條件投降。

 

依此規定,台灣全境及澎湖列島,應交還中華民國。

 

本府即派行政及軍事各官吏前來治理,….

 

文中的「波茨坦3國宣言」就是波茨坦宣言,

要實施開羅宣言,所以關鍵證件在開羅宣言。

 

這個「宣言」至今無人看過,

但當事人之一的邱吉爾否認它把台灣交給中華民國。

 

另兩個當事人,羅斯福只說談過,

蔣介石日記也承認羅斯福並沒同意台灣交給中華民國

 

1945年10月25日中華民國來台時,

台灣人前輩若要求查看

「布告台灣民眾文」中的波茨坦3國宣言

1946年2月當該國完成

「聯合國最高統帥對日本帝國所下之第一號命令」

遣送日軍回國後,它自己也須撤軍回中國。

 

台灣人前輩不要求查看,因而被看扁,

1947年228大屠殺

1949年為負擔其流亡軍公教及剿共經費,

經濟崩潰,4萬舊台幣換1元新台幣

 

接著白色恐怖……等等,

到現在年青人失業、低薪,還有無薪假。

 

因為中華民國非法統治台灣內幕曝光,

故馬習無預警在新加坡閃電確認「一中」、「92共識」,

目的就是在各國記者確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但台灣是馬英九的私人財產嗎?

 

不是他說了算,朱立倫也一樣堅持「92共識」。

 

假使台灣人不要求檢查「一中」、「92共識」的法律根據,

「布告台灣民眾文」的歷史必然重演, 這是大家想要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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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10月25日來台只是接受日軍投降完畢就撤軍不是接收台灣]

 

在國際上,

中華民國承認1945年10月25日來台只是接受日軍投降

完畢就撤軍,不是接收台灣,

寫在「中國戰區最高統帥命令第一號」:

 

「根據日本帝國政府,日本帝國大本營向聯合國最高統帥之降書,

及聯合國最高統帥對日本帝國所下之第一號命令,

茲對中國戰區內中華民國(遼寧、吉林、黑龍江三省除外)

台灣以及越南北緯十六度以北地區

之日本陸、海、空軍、頒布本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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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ep making Taiwan become another ukraine !

keep making Taiwan become another  Crime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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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反對中華民國之名代表台灣人民 ]

 

>>[台灣不該選舉ROC總統]

>>[台灣不該選舉中華民國總統 ]

>>  [台灣不該選舉國民黨中華民國總統 ]

 

台灣的ROC,成立於一九五○年三月不是國家

 

美國反對中華民國之名代表台灣人民

 

李扁頂著「ROC總統」頭銜 稱「兩國論」「公投入聯」,

是借台灣人民的權利 無國家地位的ROC確立國家地位

美國總統國務院台灣關係法反對。

 

台灣關係法規定台灣人民具備國家地位

只是尚未國家正常化而已。

 

美國政府反對ROC總統辦公投

來改變台灣人民已具備國家地位」的法律地位

 

入聯台灣人民台灣國的權利,不是ROCROC總統的權利

 

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羅斯蕾婷娜:

台灣關係法雷根總統的六項保證仍然有效指導美台關係」;

 

台灣不該選舉ROC總統」。

 

美國早已廢止ROCROC還政台灣人民進行建制。

 

[ 相關 ]—>續「與鄭弘儀談公投」[連根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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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位、國民黨政權在台治台行為金馬地位法律觀點]

《歸納》
1.

開羅宣言是未實現的意向聲明 (statement of intent)。
2.

波茨坦宣言將履行開羅宣言定為簽訂日本和平條約的條件之一。
3.

中國部隊 1945 年 9 月依降伏文書及一般命令第一號

取得臺澎管理權,

但這並非割讓,也無移轉主權效力。
4.

蔣介石是為同盟國對台澎進行軍事占領,

以等待與日本簽署和平條約,

但因為和約未對臺澎主權為最終處置,

此軍事佔領的目的變成等待最終處置。

軍事佔領的安排不會使臺澎成為中國領土。
5.

日本於和平條約放棄臺澎主權,此舉無法將主權移轉給中國。
6.

日本和平條約只是使日本失去主權,並未改變治理權的安排。

 

《歸納》
1.

臺澎法理主權未定。
2.

英國政府在實務上承認中國國民黨政權是福爾摩沙治理當局,

但不承認其為事實上政府。

《歸納》
1.

中國國民黨政權只能在台灣行使有限的權力。
2.

中國國民黨政權無權利用台灣來重返中國大陸。
3.

中國國民黨對台灣的權力應嚴格限縮在治理台灣。

 

《歸納》

臺澎未來已成為國際問題,可於適當時機交由聯合國考慮。

 

《歸納》
1.

中國沿海島嶼是中國領土,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權行使權力。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若藉武力對這些島嶼行使權力

會有害和平與安全並引發國際關注。

 

[ 相關 ]

  台灣地位、國民黨政權在台、治台行為及金馬地位的法律觀點[英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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