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中國陰影籠罩下的臨時會

2014-06-12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786890

 

社論─

中國陰影籠罩下的臨時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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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又打算要開臨時會了。

 

明天,立法院長將舉行談話會,

下週一、十六日展開正式議程。

 

這次臨時會為期三週,

預定七月四日結束,

但是國民黨未排除還要再開第二次臨時會。

 

因為,

馬總統兼主席已經三令五申,

一再表示「希望」國民黨團在臨時會

審查自由經濟示範區、

兩岸協議監督條例、

兩岸服貿協議三大案。

 

猶記四月底,

馬英九在馬蘇會以

「我若宣布,在野黨會說我獨裁」,

堅不對停建核四表態,

如今,獨裁卻完全不再成為問題。

 

服貿協議是三一八學運佔領國會議場的爭議大案,

何以馬英九在國民黨團力勸下,仍決意快速闖關?

 

一般咸信,不外是中國給他的壓力,

以及個人希望在中國歷史上留名的驅力。

 

因此,

強行要以臨時會方式逞一己私慾,

不惜破壞憲法設計之本意。

 

臨時會,就是立法院在正常會期之外加班開會。

 

憲法對國會行使職權有清楚明文,

第六十八條規定

:立法院每年兩個會期,

第一會期自二月至五月底,

第二會期自九月至十二月底。

 

會期以外的休會期間不開會,

如果遇到重要而迫切的事項,

必須由立法院處理,

這時才召開臨時會。

 

按照憲法第六十九條規定,臨時會的舉行,

有兩種途徑,

一是總統咨請,

二是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的請求。

 

但也不是因此就可以說開就開。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及第三十五條,

對臨時會做了規範,

一是總統發布緊急命令,

立法院應即召開臨時會,

對緊急命令作追認,

二是行政院移請覆議,

立法院必須在七日內舉行臨時會處理覆議案,

以解決行政、立法兩院的爭議。

 

從憲法與法律的安排,

臨時會機制必須是因應重大、急迫,

因此才有必要拿民脂民膏付給立法委員加班費

請他們銷假開會。

 

但是在政治的實務運作上,事實又如何?

 

詳查立法院的紀錄,

戒嚴時代只開過兩次,

一九五一與五二年,

都在處理與日本間的和平條約問題。

 

隨國家逐步民主化,

蔣經國十年加李登輝十二年從未舉行過臨時會,

直到陳水扁時代才重新啟動,

執政八年開過七次,

除二○○一年由總統咨請召開,

通過金融改革六項法律案外,

其他六次全由立委請求開會。

 

細究內容,

包括要求核四復工、三一九槍擊案調查、

罷免陳水扁等案紛紛搬上檯面。

 

到了馬英九主政,

國民黨變本加厲,

加倍奉還,短短六年,

現在準備召開第十一次臨時會。

 

臨時會非但是變相常態化,

議案一般化,

有違制度的設計,

而且極高比率幾乎多在處理與中國有關的協議事項,

ECFA、

兩岸智財協議的交付審查與通過、

兩岸關係條例修正等等。

 

這次的臨時會,

除了考監人事同意權外,服貿、自經區,

不也全都是馬英九要給習近平有所交代的題目?

 

這個現象,

是自蔣介石以來從未有過的異象,

是另一高度的政治警訊,

但公民的意見照樣被排除在政策決定的過程之外。

 

諸多民調早已顯示,

多數台灣民眾對服貿協議持保留態度,

反對馬英九挾持國民黨立委通過;

更多民眾對自經區條例的內容缺乏了解,

主張應該等政府說清楚後再議,

以免重蹈服貿覆轍。

 

換言之,大家認為馬英九的急事要緩辦。

 

在這一面倒的主流趨向下,

人民有何理由同意

立法院額外動支預算付立委薪水,

來開這種準備違逆民意的會無好會?

 

明天上午,

國會議長即將召集談話會,

確認臨時會是否召開以及召開日期與得處理的特定事項,

國民黨以席次優勢,

可以想見其以貫徹馬主席為優位的抉擇,

則台灣公民除了必然將嚴肅看待

反對黨是否以及如何以小搏大的意志與智慧,

更有絕對的必要確認自己作主的行動醞釀。

 

三一八之後的台灣政治格局,

早已不再是兩黨說了算的天下

更何況一人獨裁的可能。

 

事實發展會讓妄權者非信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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