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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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中國陰影籠罩下的臨時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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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又打算要開臨時會了。
明天,立法院長將舉行談話會,
下週一、十六日展開正式議程。
這次臨時會為期三週,
預定七月四日結束,
但是國民黨未排除還要再開第二次臨時會。
因為,
馬總統兼主席已經三令五申,
一再表示「希望」國民黨團在臨時會
審查自由經濟示範區、
兩岸協議監督條例、
兩岸服貿協議三大案。
猶記四月底,
馬英九在馬蘇會以
「我若宣布,在野黨會說我獨裁」,
堅不對停建核四表態,
如今,獨裁卻完全不再成為問題。
服貿協議是三一八學運佔領國會議場的爭議大案,
何以馬英九在國民黨團力勸下,仍決意快速闖關?
一般咸信,不外是中國給他的壓力,
以及個人希望在中國歷史上留名的驅力。
因此,
強行要以臨時會方式逞一己私慾,
不惜破壞憲法設計之本意。
臨時會,就是立法院在正常會期之外加班開會。
憲法對國會行使職權有清楚明文,
第六十八條規定
:立法院每年兩個會期,
第一會期自二月至五月底,
第二會期自九月至十二月底。
會期以外的休會期間不開會,
如果遇到重要而迫切的事項,
必須由立法院處理,
這時才召開臨時會。
按照憲法第六十九條規定,臨時會的舉行,
有兩種途徑,
一是總統咨請,
二是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的請求。
但也不是因此就可以說開就開。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及第三十五條,
對臨時會做了規範,
一是總統發布緊急命令,
立法院應即召開臨時會,
對緊急命令作追認,
二是行政院移請覆議,
立法院必須在七日內舉行臨時會處理覆議案,
以解決行政、立法兩院的爭議。
從憲法與法律的安排,
臨時會機制必須是因應重大、急迫,
因此才有必要拿民脂民膏付給立法委員加班費,
請他們銷假開會。
但是在政治的實務運作上,事實又如何?
詳查立法院的紀錄,
戒嚴時代只開過兩次,
一九五一與五二年,
都在處理與日本間的和平條約問題。
隨國家逐步民主化,
蔣經國十年加李登輝十二年從未舉行過臨時會,
直到陳水扁時代才重新啟動,
執政八年開過七次,
除二○○一年由總統咨請召開,
通過金融改革六項法律案外,
其他六次全由立委請求開會。
細究內容,
包括要求核四復工、三一九槍擊案調查、
罷免陳水扁等案紛紛搬上檯面。
到了馬英九主政,
國民黨變本加厲,
加倍奉還,短短六年,
現在準備召開第十一次臨時會。
臨時會非但是變相常態化,
議案一般化,
有違制度的設計,
而且極高比率幾乎多在處理與中國有關的協議事項,
如ECFA、
兩岸智財協議的交付審查與通過、
兩岸關係條例修正等等。
這次的臨時會,
除了考監人事同意權外,服貿、自經區,
不也全都是馬英九要給習近平有所交代的題目?
這個現象,
是自蔣介石以來從未有過的異象,
是另一高度的政治警訊,
但公民的意見照樣被排除在政策決定的過程之外。
諸多民調早已顯示,
多數台灣民眾對服貿協議持保留態度,
反對馬英九挾持國民黨立委通過;
更多民眾對自經區條例的內容缺乏了解,
主張應該等政府說清楚後再議,
以免重蹈服貿覆轍。
換言之,大家認為馬英九的急事要緩辦。
在這一面倒的主流趨向下,
人民有何理由同意
立法院額外動支預算付立委薪水,
來開這種準備違逆民意的會無好會?
明天上午,
國會議長即將召集談話會,
確認臨時會是否召開以及召開日期與得處理的特定事項,
國民黨以席次優勢,
可以想見其以貫徹馬主席為優位的抉擇,
則台灣公民除了必然將嚴肅看待
反對黨是否以及如何以小搏大的意志與智慧,
更有絕對的必要確認自己作主的行動醞釀。
三一八之後的台灣政治格局,
早已不再是兩黨說了算的天下,
更何況一人獨裁的可能。
事實發展會讓妄權者非信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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