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譏羅當打手 應頒旌忠狀

2013-11-15

立委譏羅當打手

應頒旌忠狀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nov/15/today-p2-2.htm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

馬總統昨頒贈「二等景星勳章」給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

民進黨立委質疑,

羅唯一的「功績」就是擔任馬的政治打手,

這樣都有景星勳章拿,是濫用國家名器,荒唐至極;

還有立委譏諷,若只是功在當馬的打手,

那給羅「旌忠狀」就夠了!

 

批馬濫用國家名器 荒唐至極

立法院民進黨團書記長吳秉叡質疑,

羅智強哪裡有「襄助治理,賢勞卓著」?

 

外界對他的印象就是當馬的打手,

掀起九月政爭,事後「任性」離職後,

還不斷攻擊立法院長王金平、力挺被起訴的檢察總長黃世銘,

馬送他景星勳章是表彰他參與政爭嗎?

 

這完全是濫用國家名器,來維護馬的私人打手。

 

民進黨立委邱議瑩指出,

「勳章條例」很明確規定授予景星勳章的條件,

到底羅智強符合哪一點?

 

若只是功在當馬的打手,那給他「旌忠狀」就夠了。

 

馬授予景星勳章,是嚴重污辱國家勳章,

也讓勳章變得一點都不值錢。

 

民進黨立委李俊俋痛斥荒唐、浮濫。

他質疑,羅智強究竟對這個國家有什麼貢獻?

 

整個國家因為他擔任打手所掀起的政爭,

紛擾至今仍無法回歸常軌,

這種爭議人物都能獲頒贈景星勳章,

要一般奉公守法的公務員作何感想?

 

他指出,不管是任用親信入閣,還是贈勳給羅智強,

馬英九就是在鼓勵他的自己人、拍他馬屁的人,

都能為所欲為;這將嚴重損害國家利益,

是最糟糕的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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