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師談阿扁的人權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r/18/today-o10.htm
◎ 張德謙
日前因冠心症接受治療的前總統陳水扁在前天回台北監獄,
結束戒護就醫。
這次阿扁的戒護就醫凸顯了在國民黨統治下阿扁的基本人權問題。
在署立桃園醫院因醫生問其是否要服用安眠藥時,
才知道從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開始,
北監就在阿扁不知情的情況下讓他服用鎮定、抗焦的Ativan。
不論北監的理由是什麼,
沒有清楚告知所服的藥物及其副作用並且讓其長期服用,
北監已經侵犯了阿扁最基本的醫療人權。
要知道阿扁被「中華民國司法」褫奪的是「公權」而不是「基本人權」。
北監憑什麼可以在病人及家屬不知的情況下讓阿扁長期投藥?
其次,當我們看到阿扁的牢房空間,
不論是陳致中說的○.三八坪或是法務部說的一.三八坪,
都是一個很小的空間。
如果我們看到下令殺害江南的汪希苓
在現在的「台灣人權景美園區」軟禁的房子時,
就會發現台灣的司法制度是多麼的可笑。
一個殺人犯不但有套房、會客室與書房,
甚至還有廚房,家人也可以前往同住。
然而,
一個台灣人民選出來的總統在法院的部分判決尚未定讞之前,
已經在不到二坪的空間中生活快四年了。
比台灣更獨裁的緬甸執政者在對待反對黨領袖翁山蘇姬時,
也比台灣的政府在對待卸任總統仁慈也人性多了。
阿扁所涉及的部分案件應在「無罪推定」原則
及法律證據之充足與否之下給予公平的審判,
而不是用媒體塑造「貪腐」來未審先判,
更不該利用總統職權介入司法表達其判決結果「不符人民期待」。
我們期待國民黨政府不要因為阿扁兩次在選舉中打敗國民黨
而以「仇恨」來對待阿扁,
如同對岸的中國人將阿扁恨之入骨般;
相反地要以民主素養及獨立的司法來對待阿扁的案件。
這樣台灣的族群問題才有可能走向互信與和解,
使台灣成為真正自由與民主的國家。
(作者為牧師,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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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體塑造貪腐未審先判利用總統職權介入司法表達判決結果不符人民期待 ]
阿扁被「中華民國司法」褫奪的是「公權」而不是「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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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八大屠殺65週年 檢驗民主的細節 戳破台灣民主假象 ]
<< 台灣人失落的六十五年 >>
扁案–六十五年來外來殖民者迫害台灣人的變與不變:
羅織罪名–由匪諜改為貪污
行刑方式–由槍決改為病死獄中
參與謀殺的劊子手 ?
軍警情特 ( 原始班底 )
+ 新聞媒體 + 假民主人士 + 本土人士 +—————
羅織罪名的方式 ? 更細緻 !
國民黨外來殖民政權屠殺台灣菁英竊據台灣 ? 不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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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到目前為止只有兩個案子判阿扁有罪。
「龍潭購地案」的重要證人辜仲諒已公開坦承在特偵組的教唆下作偽證。
依照毒果樹理論,阿扁此案應改判無罪。
另一個「陳敏薰案」涉及總統職權的認定, 兩位承審法官的見解南轅北轍,
故這個案子的判決有很大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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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傳播媒體的真面目 — 車手打手 ]
台灣傳播媒體是中國人的禁臠
民主第四權從未在台灣出現過
無第四權的民主只是偽裝假象
國共傳聲筒偽裝成民主第四權
利用媒體對特定人施暴是常態
媒體橫行包裝加欺騙無所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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