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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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說毒澱粉「危害不大」 輕判9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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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
引起國內食安風波的毒澱粉案,
台南地院昨日判決,徐東銘等多名澱粉廠業者,
自九十四年到一○二年間,將順丁烯二酸摻入澱粉內,
總共製造四七三○多公噸毒澱粉,
製成各類食品讓消費者吃下肚,危害國人健康,
以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
將涉案九人分處二年十月到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三進粉業及茂利澱粉另科罰金一二○萬元、二五○萬元。
圖為台南衛生局人員前往「三進粉業」,
查封廠內4千多包澱粉產品。
(資料照,記者林孟婷攝)
量刑太輕 南檢將再上訴
法院輕判原因主要是認為,
食用澱粉含有順丁烯二酸固然會造成人體健康受損,
但依現有之證據資料,這種健康受損之狀態並非無法補救,
也還沒有致命、致癌、致基因缺損之嚴重風險,
對人體之毒性或危害程度還不如塑化劑,
危害人體健康程度,較添加其他毒性物質之情節為輕。
由於南檢起訴時,估計犯罪所得有四億多元,且因影響重大,
建請對被告從重量刑,與法院處分相距太遠,檢方將再提起上訴。
主婦聯盟痛批司法軟弱
主婦聯盟基金會高雄環保小組召集人王南琦表示,
早期動物實驗已發現,
長期食用順丁烯二酸會造成近端腎小管壞死,
對法院以「健康危害比塑化劑小」為由輕判,表示遺憾與憤怒。
每次食安風暴,司法軟弱,讓黑心商人根本有恃無恐。
刑期最重僅2年10月
一 ○二年五月間,
陸續有肉圓等食品遭檢出未核准添加在食品內的順丁烯二酸,
經檢警及衛生主管機關循線追查,
查獲劉明清(協奇企業行負責人)、
王國祥(三進粉業負責人)、
王博偉(三進粉業經理)、
楊蔡金英(宏昇粉行負責人)、
徐東銘(茂利澱粉負責人)、
林惠裕(寶森粉行負責人)、
陳清真(東億企業行負責人)
為了使其所製造或加工之澱粉具較有彈性之口感,
以利販售,擅自添加順丁烯二酸製成「毒澱粉」,
再以每公斤廿五元價格,販售給中盤商,
再轉售給下游廠商。
三進、茂利另科罰金
中盤商王水木、徐東銘
及茂利公司會計高秋香因販賣順丁烯二酸化製澱粉遭查獲後,
將遭退回未銷毀的毒澱粉,
裝入其他合法粉廠包裝袋後,以低於市價的價格,
即三包合法澱粉搭配二包順丁烯二酸化製澱粉出售毒澱粉,
持續危害消費者健康。
台南地院法官昨判決
劉明清一年十月、王國祥一年八月、王博偉一年六月、
楊蔡金英一年四月,緩刑三年,
並向公庫支付六十萬元。
徐東銘二年十月、林惠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三年,
並向公庫支付五十萬元。
陳清真一年二月、王水木十月、高秋香六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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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丁烯二酸毒澱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