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俊榮會不會又簽行政契約,讓管當上台大校長?

2018-07-20

http://www.peoplenews.tw/news/4a6bad60-fb37-494b-8af5-178eaf8ef4ae

(原載20日自由廣場和鯨魚網站,作者再改寫增添發表)

文/王伯仁

有人以葉俊榮是台大出身的法律學者,而台大管案基本上是法律問題,故由葉出任部長是適當的,連行政院長賴清德都說葉部長有三大優點可勝任。但在筆者看來,賴清德聰明一世,糊塗一時,恐為內閣埋下一個隨時會爆炸的地雷:「讓管中閔當上台大校長」,那就壞了了了。圖為新任教育部長葉俊榮。圖/張家銘

有人以葉俊榮是台大出身的法律學者,

台大管案基本上是法律問題,

故由葉出任部長是適當的,

連行政院長賴清德都說葉部長有三大優點可勝任。

但在筆者看來,賴清德聰明一世,糊塗一時,

恐為內閣埋下一個隨時會爆炸的地雷:

「讓管中閔當上台大校長」,那就壞了了了。

圖為新任教育部長葉俊榮。圖/張家銘

 

【專文】

葉俊榮會不會知法玩法 又簽行政契約讓管當上台大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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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管案搞掉二位教育部長,懸缺一個多月,

才由原內政部長葉俊榮調任。

有人以葉俊榮是台大出身的法律學者,而台大管案基本上是法律問題,

故由葉出任部長是適當的,

連行政院長賴清德都說葉部長有三大優點可勝任。

 

但在筆者看來,賴清德聰明一世,糊塗一時,

恐為內閣埋下一個隨時會爆炸的地雷:「讓管中閔當上台大校長」,

那就壞了了了。

 

筆者非在此危言聳聽,回溯葉俊榮當內政部長,原本沒沒無聞,

但處理婦聯會不當黨產案,

當過台大法律系教授的他(據說專長還是行政學),

不但不堅定依法而行,扭扭捏捏,拖拖拉拉,

被婦聯會玩弄於掌股上,後來還自作聰明,急功近利,

胡亂濫用「行政程序法」中的「行政契約條款」,

押著黨產會和婦聯會簽下「三方行政契約備忘錄」,

準備用三百二十多億,「賣斷」婦聯會四十年千億元的黑幕,

和解後一切不再追究。

 

葉俊榮引用行政程序法第136條的「行政契約」要簽和解書,

是絕對荒謬大有問題的。

 

該條文是行政處分的事實或法律關係「不能確定者」,為達行政目的,

解決爭執,行政機關得和人民「和解」,締結行政契約代替行政處分。

 

而婦聯會案,黨產會經二次聴證和廣泛深入資料蒐集,

早可以確定婦聯會是國民黨附隨組織,只差「正式宣佈」而已,

在此昭昭甚明下,明明不是行政程序法中,

所謂事實或法律關係「不能確定者」,

葉俊榮還是押著黨產會要和婦聯會簽行政契約和解,

這樣的台大行政法教授豈非「知法玩法」嗎?

居心叵測。

 

筆者身為黨產會有關婦聯會案第一次聽證會的聽證人之一,

期期以為不可,曾在自由廣場、民報,甚至參加政經看民視談話節目,

堅持政府等二機關,千萬不能簽正式行政契約和解書,

但眼看反對無效,一切就要如期簽署了。

幸好老天有眼,山不轉路轉,婦聯會大會居然自己翻案了,

以三票之差否決和解案。

 

翌日黨產會立即「認定」婦聯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

查封凍結該會三百八十多億財產,並進行查帳,

以致有後續一幕幕驚人的發展,包括發現稍早十年帳冊二卡車,

已被辜嚴倬雲派人運走銷毀,有數十億金流流向不明⋯,

檢方傳訊辜嚴,她滯美不歸,儼如一齣百變劇情片。

 

當初葉俊榮主導對婦聯會行政契約「和解書」,

如果正式簽署了,婦聯會四十年黑幕就全部打包丟到焚化爐燒光了,

「轉型正義」怎麼轉?回想起來,真可怕,令人嚇出一身冷汗!

 

如今賴清德又重用葉俊榮當教育部長,希望他能圓滿處理管案,

但以他任內政部長處理婦聯會案的「歹記錄」,

以及上任以來謂要用行政程序法處理管案的言行,

葉俊榮恐是「老狗變不出新把戲」,還是會以表面合法,

實則違法的技巧,尋求「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和解,

讓管中閔當上台大校長機率超過九成。

 

果如此,國民黨保守黨國學閥勢力大勝,中國派也大勝,

台灣庶民豈能不震驚大譁?

賴內閣會陷入岌岌可危,十一月底大選雖說是地方大選,

不是全國性大選,但還是會大受衝擊,或不至於兵敗如山倒,

但成績一定不會好看,小英主席下台,內閣敗戰的賴清德接任,

再來就是2020了⋯。

 

在此奉勸賴清德院長蔡英文總統,腦筋要放清楚,

不要以為葉俊榮是法律教授,決策一定合乎法律規定,

婦聯會案差一吋,就鑄成大錯,兩位還是麻痺應對,

事後還渾然不知,好像「和解」了就可一了百了,

真是怠惰的領導人。

 

此次如讓管中閔當上台大校長,你們倆位應知所進退了,

不然,也會形勢比人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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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俊榮當內政部長沒沒無聞,但處理婦聯會不當黨產案,

當過台大法律系教授的他(據說專長還是行政學),

不但不堅定依法而行,扭扭捏捏,拖拖拉拉,

被婦聯會玩弄於掌股上,後來還自作聰明,急功近利,

胡亂濫用「行政程序法」中的「行政契約條款」,

押著黨產會和婦聯會簽下「三方行政契約備忘錄」,

準備用三百二十多億,「賣斷」婦聯會四十年千億元的黑幕,

和解後一切不再追究。

 

葉俊榮引用行政程序法第136條的「行政契約」要簽和解書,

是絕對荒謬大有問題的。

 

該條文是行政處分的事實或法律關係「不能確定者」,為達行政目的,

解決爭執,行政機關得和人民「和解」,締結行政契約代替行政處分。

 

   [ 相關 ]    葉俊榮會不會又簽行政契約,讓管當上台大校長?[ 王伯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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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專制╱與星合設學院 耶魯教職員反對

不滿專制╱與星合設學院 耶魯教職員反對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pr/6/today-int2.htm

去年四月耶魯—新加坡國立大學學院成立儀式中,

耶魯校長雷文(左二)、新加坡總理李顯龍(中)

與新加坡國立大學校長陳祝全(右)共同觀看學院模型。(彭博)

〔編譯魏國金/紐約時報四日報導〕

耶魯大學一年多前宣布,

將在新加坡國立大學「成立三百年來第一個帶有耶魯名號的新學院」。

就在耶魯—新加坡國立大學學院如火如荼籌備之中,

耶魯校園卻吹起「耶魯之春」風潮,

反對與這個專制的城市國家進行這項未經教職員投票同意的合作案。

耶魯大學在審查兩千五百名應徵教師履歷後,

上週發出首批耶魯—新加坡國立大學學院的聘用證書。

定於明年開課的該人文學院將招收一百五十名學生。

在新學院的成立似乎水到渠成之際,耶魯部分教職員卻提出異議。

許多教授對這項新加坡計畫未舉行投票不滿,有些甚至認為,

這是一項與否定自由的政府危險的合作案,

政治學教授班哈比指出:

「教職員感覺權力喪失,他們對事情的進展沒有發言權。」

耶魯大學校長雷文解釋,由於該案不影響耶魯,

因此教職員無須對新加坡計畫進行投票。

這項計畫是由管理耶魯的「耶魯集團」批准,所有經費來自新加坡,

該學院並非隸屬耶魯,而是有其院長、文憑證書的機構。

上月多達近一百五十名教授出席耶魯的校務會議,

這樣的出席盛況實屬罕見,

他們就班哈比敦促耶魯—新加坡國立大學學院

對於廣泛自由給予正式承諾的議案展開論辯,

相關投票延至下次的校務會議,也就是五日晚間舉行,

預料屆時的出席率將更高。

班哈比議案是「就新加坡對公民與政治權利欠缺尊重的歷史表達關切」,

同時敦促耶魯—新加坡國立大學學院

「尊重、保護與推動對所有人,包括同性戀少數、移工等非歧視原則,

支持校園與社會的公民與政治自由」,

因為該理念是「人文教育的核心」。

將出任學院院長的天文學教授貝林並不認同班哈比的議案,

因其「我們VS他們」的對立態度,似乎在告訴新加坡人該如何生活。

他說,在正式簽約前有許多對話的機會,

當時反對人士未加提出異見,如今卻已是招聘師資的階段。

不過許多教授表示,當時未加關注是誤以為該案將在校務會議表決。

在新加坡,

一篇發表在獨立的學生報上的文章則抨擊耶魯教授以刻板印象看待新加坡,

文章稱若美國人這麼關切同性戀違法問題,

那麼星國人也該關切美國反恐法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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