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辯護律師當選法官評委 司法院:無選擇權

2015-12-10  09:53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535205

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今在立法院受訪時表示,

羅豐胤是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票選產生1人,

由司法院遴聘,司法院沒有選擇權。

(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頂新辯護律師當選法官評委

司法院:無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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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

頂新劣油案引風波,

頂新辯護律師羅豐胤當選法官評鑑委員,

也引發外界議論,

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今在立法院受訪時表示,

羅豐胤是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票選產生,

由司法院遴聘,司法院沒有選擇權。

 

林錦芳表示,

法官評鑑委員由法官、檢察官、律師和社會公正人士產生,

其中律師名單是由全國各地公會推薦出名單後,

到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做成選票,

由全國律師票選,羅豐胤得到500多票最高票獲選。

 

林錦芳說,除非律師公會全聯會撤回推薦,

另行推薦他人,不然司法院會尊重,

就人選上並沒有選擇權,

推薦出來的人選就是法官評鑑委員會委員,

唯一有選擇權的部分是社會公正人士。

 

林錦芳強調,

未來在法官評鑑上遇到有利害衝突的評鑑個案,

評鑑委員都必須迴避,

包含迴避自己辯護的案件和與評鑑的當事法官關係等。

 

林錦芳也說,

對法官法本身關於評鑑的部分,

在立法院也有法案要審議,

究竟法官評鑑委員會委員要什麼資格或消極資格?

 

還有要怎麼迴避的制度?

 

都是可以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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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辯護律師當選法官評鑑委員

 

對法官法本身關於評鑑的部分,

在立法院也有法案要審議,

究竟法官評鑑委員會委員要什麼資格

消極資格?

 

還有要怎麼迴避的制度?

 

都是可以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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