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0 09:53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535205
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今在立法院受訪時表示,
羅豐胤是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票選產生1人,
由司法院遴聘,司法院沒有選擇權。
(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頂新辯護律師當選法官評委
司法院:無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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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
頂新劣油案引風波,
頂新辯護律師羅豐胤當選法官評鑑委員,
也引發外界議論,
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今在立法院受訪時表示,
羅豐胤是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票選產生,
由司法院遴聘,司法院沒有選擇權。
林錦芳表示,
法官評鑑委員由法官、檢察官、律師和社會公正人士產生,
其中律師名單是由全國各地公會推薦出名單後,
到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做成選票,
由全國律師票選,羅豐胤得到500多票最高票獲選。
林錦芳說,除非律師公會全聯會撤回推薦,
另行推薦他人,不然司法院會尊重,
就人選上並沒有選擇權,
推薦出來的人選就是法官評鑑委員會委員,
唯一有選擇權的部分是社會公正人士。
林錦芳強調,
未來在法官評鑑上遇到有利害衝突的評鑑個案,
評鑑委員都必須迴避,
包含迴避自己辯護的案件和與評鑑的當事法官關係等。
林錦芳也說,
對法官法本身關於評鑑的部分,
在立法院也有法案要審議,
究竟法官評鑑委員會委員要什麼資格或消極資格?
還有要怎麼迴避的制度?
都是可以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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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辯護律師當選法官評鑑委員
對法官法本身關於評鑑的部分,
在立法院也有法案要審議,
究竟法官評鑑委員會委員要什麼資格
或
消極資格?
還有要怎麼迴避的制度?
都是可以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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