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會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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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會經濟學

英國《金融時報》中文網專欄作家 葉檀 2013-05-02 (www.ftchinese.com)

紅會所遭遇的質疑,比任何官方機構遭遇到的質疑還要糟糕,

紅會前後不一的聲明,無法自證清白。

任由紅會現象蔓延,不能通過確定的程序解除質疑,

結果就是不信任深入公眾骨髓,紅會會像徹查前的中國足協一樣,

存在本身就是負能量。最終,從足協、紅會到官方機構,

懷疑的瘟疫將四處蔓延。

紅會被質疑掛羊頭賣狗肉,以公益為名行商業機構之實,

或者說,從事半公益半商業的活動,這一質疑已經部分得到證實,

圍繞中紅博愛的調查結果難以說服公眾。

2011年6月21日晚,郭美美以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的身份在微博炫富,

中紅博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進入了人們的視野。

關於這一公司與紅十字會的聯系,

吳沖先生在《“紅十字會與郭美美案”的投資銀行破解》一文中,

有詳盡的推理與闡述。

根據該文闡述,商業紅會副秘書長王樹民的私人公司王鼎咨詢,

利用與紅會的一紙授權合同從2007年到2008年間開展私募融資,

最終與郭美美的“乾爹”王軍所在的天略投資達成合資

成立“中紅博愛公司”的協議換取價值數千萬的乾股。

該合同的核心價值是可以打著紅會“博愛小站”的名義

在各個城市社區建立2萬個無需支付地價的連鎖小店,

總建築面積達到30萬平方米。

連鎖店收入目前主要來源於分租給保險公司作為營業網點,同時發布廣告,

規劃中還包括連鎖藥店業務。這份授權的隱性價值可能超過10億人民幣。

這個項目的北京業務由中國人壽獨家買斷,

向中紅博愛支付大額咨詢費或廣告費使參與各方獲利。

2008年橫空出世的“中紅博愛”,自稱“中國紅十字會的關系企業”,

獨家“投資、運營、管理”“紅十字博愛服務站”。

同樣的項目、同樣的利益,改頭換面,背後的股東仍然受到質疑。

2011年的調查撤銷了商業系統紅十字會,撇清了紅十字會與郭美美的關系,

卻沒有回答最要害的問題:

有人空手套白狼獲得數十億元的收益,

以便民公益名義建設在社區里的2萬個小型商業鋪面,可以享受優惠,

無需支付地價,還有中國人壽為之買單,背後的獲利者、審批者到底是誰?

4月28日《南方都市報》報道,5年前汶川地震中,

有百餘位藝術家捐出作品義拍,籌款8472萬元捐給中國紅十字會總會,

五年後藝術家公開質疑善款去向。

而紅十字會向報社發出的情況說明顯示,確認曾收到8472萬元善款,

因意向援建項目未能納入災後重建規劃,最後“經總會執委會研究決定”,

善款改為投入到“博愛家園”項目中。

據報道,每個項目平均資助35萬元,一般硬件工程10萬元,

生計發展12萬元,其他為軟件建設、組織發展和項目執行等費用。

以四川為例,據當地媒體報道,四川兩年來實施150個博愛家園項目,

修建紅十字活動室、博愛廣場、博愛書屋、紅十字救護站等250餘處,

建成逃生便民路52條、便民橋12座、蓄水池75個、垃圾場72個、

水井83口、沼氣池60個等一系列惠民設施。

累計發放救助基金800餘萬元,受益人超過1000戶。

這樣的數據,根本無法看出成本與效率。

中國紅十字會官方網站的數據延續其一以貫之的簡陋,很難得出有用信息,

進行深度分析。

4月28號當天,在其官網“信息公開”一欄中,

只有2010年財務收支報告與審計報告,以及汶川地震收支報告與審計報告。

2010年財務收支報告 17頁,審計報告只有8頁,

汶川地震收支報告只有1頁,審計報告連封面只有5頁,

可以說惜墨如金,而無其他相應的數據印證,

只有汶川、玉樹、雅安等地震發生時的捐贈名錄可以稱得上細致。

以2010年收支報告為例,在政府撥款支出中,

用於人道救助項目支出4200萬元,實施緊急人道救助物資採購3600萬元,

開展“紅十字博愛送萬家” 活動500萬元,

項目配套支出100萬元,誰能說得清楚到底該用還是不該用,

物資採購價格是否公道?

博愛送萬家,送了哪萬家?

有時候一串的統計數據只是一塊低效官僚機構的遮羞布而已。

簡陋的數據背後是無數的支出質疑。

2011年,《每日經濟新聞》質疑“溫暖中國”項目的收支情況,

中國紅十字基金會隨即公佈了

《中國紅十字基金會關於“溫暖中國”項目執行情況的若乾說明》

和“溫暖中國”項目的審計報告。

其審計報告只審計了中新瑞錦公司2009年和2010年的資金往來賬目,

對該項目 2006年啟動以來所涉及的6000多萬元管理費用中的4800多萬沒有審計,

其管理成本所收資金的去向依然成謎。

更不必說,這一副部級機構的人浮於事,與太太小姐俱樂部的特質。

2010年審計報告顯示,總會部門經費預算執行數為0.69億元,

主要用於人員經費、行政運行及事業發展項目支出。

其數據簡陋到毫無用處的地步。

郭美美事件的醜聞,像狗皮膏藥一樣,緊緊粘在紅會身上,

一天不徹查,紅會一天聲譽無法洗刷,紅會已經為此付出慘重代價,

今後代價還會更高。

這是個嚴峻的信號,顯示紅十字會的信用禁不起一丁點的風吹草動。

2013年4月23日,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新聞發言人王永表示,

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內部已對重查郭美美事件達成初步共識,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表態願意配合,

但該建議尚需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半數委員同意後方可實施。

4月26日,中國紅十字會秘書長王汝鵬昨日通過實名微博說:

“紅會沒有任何人說要重查GMM(郭美美),

社會監督委目前也沒有開會作出決定要重查GMM(郭美美),

真實情況是社監委王永、劉姝威兩位委員的個人提議。”

對此,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聲明:

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是第三方獨立監督機構,不隸屬於紅會。

是否重新調查郭美美事件,將由社監委獨立決定,紅會無權乾涉。

劉姝威、黃偉民、王永三位委員的提議將按照章程提交社監委會議表決,

如獲出席會議二分之一以上委員贊成方為通過。如果社監委決定啟動調查,

紅會須予以積極配合。

在4月28日的新聞發布會上,中國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趙白鴿表示,

針對郭美美事件,中國紅十字會於2011年12月31日已經公開發布調查報告,

報告對郭美美身份、與紅十字會的關系、其炫耀物資等問題做出了明確說明,

“中國紅十字會堅持維護原有認定,紅會社會監督委員會是否要重查,

將由社監委獨立商討作出決定。”

考慮到郭美美對紅十字會信用造成的傷害,

紅會如此大度有違基本常識;考慮到劉姝威本人的信用以及專業背景,

對這些委員從根本上呵護紅會信譽的做法,紅會某些人可以說是毫不領情。

人們有理由質疑,活得很滋潤的郭美美的威脅是真的?

這實在是比貴婦回鄉更黑色的幽默。

註: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本文編輯:岸南,[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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