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檢察官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43245

 

◎ 黃健原

(作者任職出版業,台北市民)

 

質疑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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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議長選舉結果,

在街頭巷尾出現了一句笑談:

「只有亮票才沒有賣票。」

 

因為如果議員要證明自己沒有「被買」,亮票成為唯一的選項。

 

更離譜的是,

檢察官要查辦的竟然不是買票的議長,

而是沒亮票的賣票議員。

 

請問檢察官,你要查辦的,到底是違法賣票的?

 

還是守法沒賣票的?

你到底辦不辦買票的?

 

你難道不在乎人民頭家對檢察官產生質疑

──是否你們這些檢察官和賄選議長、議員屬於一個共同犯罪集團?

 

是否也有收受好處的嫌疑?

這是合理邏輯推論。

 

議長選舉為何不乾脆公開記名投票呢?

 

如同議會議案的表決,

讓議員對自己的選擇付出政治責任與前途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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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北檢檢察官拖累司法信譽

2014-11-25

(作者現任民間司改會執行長,律師)

◎ 高榮志

 

看北檢檢察官拖累司法信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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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柯辦幕僚彭盛韶,涉嫌竊聽洩密,由證人轉被告。

 

訊後並上手銬,諭知三萬元交保。

 

律師抗議、媒體關注,檢察官讓步,改為限制住居並釋回。

 

值此選舉敏感時刻,

聲押徵信業者才遭法院打臉,

對彭出手又縮手。

 

檢察官辦案又惹爭議。

 

影射北檢政治辦案,所在多有。

 

更確定的是濫權成性而不自覺,當然這並沒有比較好。

 

如果還記得魏揚,在行政院拿麥克風被聲押,法院直接駁回。

 

檢察官基層早就一片罵聲,認為聲押太超過。

 

後來幾波衝突,警方隨意逮人,有案件當庭勘驗光碟,

確定根本就抓錯人,檢察官還是滿不在意,

隨意裁處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

 

民眾不服,提準抗告,法院撤銷。

 

檢察官亂來也沒事,這是程序會粗糙的主因。

 

這些案例顯示,檢察官太不把強制處分當一回事。

 

交保,是檢方認為有羈押要件、無羈押必要。

 

彭拒絕交保,檢方更該去聲押,讓法院介入審查。

 

馬上放人,限制住居像是替自己找台階下,

讓人覺得辦案完全禁不起檢驗。

 

只敢欺壓小老百姓,風頭不對就轉向,拖累整個司法信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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