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43245
◎ 黃健原
(作者任職出版業,台北市民)
質疑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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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議長選舉結果,
在街頭巷尾出現了一句笑談:
「只有亮票才沒有賣票。」
因為如果議員要證明自己沒有「被買」,亮票成為唯一的選項。
更離譜的是,
檢察官要查辦的竟然不是買票的議長,
而是沒亮票的賣票議員。
請問檢察官,你要查辦的,到底是違法賣票的?
還是守法沒賣票的?
你到底辦不辦買票的?
你難道不在乎人民頭家對檢察官產生質疑
──是否你們這些檢察官和賄選議長、議員屬於一個共同犯罪集團?
是否也有收受好處的嫌疑?
這是合理邏輯推論。
議長選舉為何不乾脆公開記名投票呢?
如同議會議案的表決,
讓議員對自己的選擇付出政治責任與前途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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