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批航空城 桃縣駁斥

2014年11月26日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1126/36230032/%E6%B3%95%E5%AE%98%E6%89%B9%E8%88%AA%E7%A9%BA%E5%9F%8E%E6%A1%83%E7%B8%A3%E9%A7%81%E6%96%A5

 

法官批航空城

桃縣駁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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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處首長包辦16席董監事 怎監督」

桃園市

 

【張沛森╱桃園報導】

 

戰況激烈的桃園市長選舉投入震撼彈!

 

桃園地方法院法官錢建榮

昨在媒體質疑桃園航空城公司是官商合體怪獸

指出縣長吳志揚以縣府獨資五億元成立的航空城公司,

董監事竟都由縣府局處首長擔任,

且專責徵收用地開發與招商,

完全不受監督,呼籲監察院調查。

 

吳志揚昨緊急撇清,表示該公司組織條例是前任議會時通過,

非他主導。

 

民進黨候選人鄭文燦痛批,

吳志揚設立該公司顯然是要規避議會監督,

該議題若延燒恐影響選情,雙方陣營都審慎評估。

 
徵收超過三千公頃、台灣史上最大土地徵收案桃園航空城土地徵收案,

負責開發管理的桃園航空城公司角色,

遭桃園地院行政法官錢建榮質疑是「制度細節裡的魔鬼」,

錢建榮指出,

桃園航空城公司十六席董監事全由桃園縣政府一級處長和地方首長組成,

一手掌有公權力,另一手卻在私經濟的公司裡,

等同完全不受監督,籲監察院主動調查。

 

「監督者卻被監督」

錢建榮法官曾審理華隆案時判決工人勝訴,他投書《蘋果》指出,

縣府投資五億元獨資開設桃園航空城公司,

該公司從事桃園航空城徵收用地開發與招商業務,

公司的總經理、董監事,包括副縣長在內,

全是由桃園縣府一級主管與大園鄉長、蘆竹市長擔任。

錢建榮說,

縣府本應是航空城公司監督主管機關,

卻全都成了被監督對象,

縣議會或中央機關恐無法有效監督。

 

 

吳志揚:上屆通過

對於錢建榮投書內容,

桃園縣長吳志揚表示,

航空城組織條例是在他上任前由桃園縣議會審查通過;

桃園航空城總經理、工商發展局副局長王允宸指出,

航空城公司業務未包含航空城土地徵收,

徵收後歸由政府分配及發還,對於錢法官說法深表遺憾。

民進黨候選人鄭文燦認為,

桃園航空城公司業務很多就是市政府業務範圍,

多設立一個公司顯然是要規避議會監督增加弊端發生,

他當選市長後將會把該公司業務簡化為招商一項,

讓其他業務回歸市府各業務單位,

也讓議會像審查其他局處預算一樣,

監督人民納稅錢用途。

地方人士指出,

桃園縣選民結構向來是藍大於綠,

吳志揚五年縣長任內挾執政優勢,

累積政績和人脈形勢始終看好,

但飽受兩任副縣長捲入炒地皮弊案影響

從選舉開跑來,屢遭對手猛攻。

歷任縣議員和新聞局長等要職的鄭文燦,

獲民進黨天王支持並全力搶攻年輕族群選票,

未開票前鹿死誰手尚未知。

 

「違法官不語守則」

曾任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現任律師林石猛認為,

錢建榮見解有其見地,不過他提醒,

法官著文批評行政與立法間分工制衡議題

似有違法官不語的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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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著文批評行政與立法間分工制衡議題 ????

 

桃園航空城公司官商合體怪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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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方法院法官錢建榮

昨在媒體質疑桃園航空城公司是官商合體怪獸

指出縣長吳志揚以縣府獨資五億元成立的航空城公司,

董監事竟都由縣府局處首長擔任,

且專責徵收用地開發與招商,

完全不受監督,呼籲監察院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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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宜住宅的騙人把戲

2014年06月03日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603/35868272/

(林萬億)

台灣大學 社會工作學系教授

 

合宜住宅的騙人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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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爆出桃園縣前副縣長葉世文索賄弊案的八德合宜住宅,

是內政部營建署推動兩處合宜住宅開發案之後,

縣市政府有樣學樣的衍生物。

 

合宜住宅」原名「平價住宅」,

是2010年3月10日吳敦義擔任行政院長時

核定的機場捷運沿線A7站區開發案的產物。

 

該開發案的主導者正是當年的營建署長葉世文

A7(龜山)開發案是政府首度以「預標售」方式主導的開發案,

引進民間投資興建,開發經費達245億元,

內容包括平價住宅與產業專用區。

 

於2010年底招商興建 3960戶合宜住宅,

其中5%作為出租之用,

原預訂於2013年底完工。

 

該案由遠雄、皇翔、名軒、麗寶等四家大建設公司得標。

 

但由於土地徵收作業不及,

延到2013年才開工,預訂2015年完工。

 

除了A7案之外,

營建署另在板橋浮洲地區推出4480戶合宜住宅,

其中10%、448戶作為出租住宅。

當初營建署估計,A7每坪房價約17∼18萬元。

 

但被抨擊平價住宅不平價後,不但改名為合宜住宅,

且將房價壓低到每坪15萬元。

 

由於價格被壓低,建商的利潤縮水,

只好從建材、施工、店面租金等獲利。

 

然而,有政府背書,約2年就可回收,建商仍穩賺不賠。

 

低所得戶望屋興嘆

其販售對象規定推出前3個月內,

優先開放年滿20歲,無自有住宅,

 

當年度家戶所得50%分位點以下者購買。

 

若3個月後仍有餘屋,再開放一般民眾購買。

 

可見,合宜住宅根本就是過去國民住宅的借屍還魂。

合宜住宅優先開放承購的家戶年收入

低於公告受理申請當年度台北市50% 分位點(2011年度為158萬元)者承購。

 

合宜住宅每戶30∼50坪之間,總價450∼750萬元。

如果加上裝潢與稅捐,每戶至少也要600∼1000 萬元間。

核對主計處公布的2012年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

最低20%的家戶所得只有30萬1362元、

第二低的20%的家戶所得也只有56萬6814元。

 

以此換算,最低所得的家戶組全家不吃不喝要20年才住得起合宜住宅。

第二低所得的家戶組也要11年。

因此,這兩組家戶難有能力購買合宜住宅。

最後,合宜住宅的買家必然落在家戶所得40∼50%之間。

這與2000年以前的國民住宅情形類似。

當時政府蓋了國民住宅,大多數賣給家戶所得在第三、第四高的家戶組。

而最應該被照顧的中、低所得的40%的家戶,卻只能望屋興嘆。

 

合宜住宅重蹈覆轍,

根本是賤賣國土、搞錯對象的錯誤政策。

此外,既然政府要建商壓低房價,

當年國民住宅官商勾結、興建品質不佳的弊病,

也可能複製在合宜住宅上。

 

例如:

工期一拖再拖、建材品質不佳、施工粗糙、設計不良等。

不只如此,積極推案的營建署長還以身試法,中飽私囊。

行政院當時為了平息民眾對高房價的怒火,

以及2010年縣市長選舉與2012年總統大選的利多,

急就章地推出錯誤的合宜住宅政策,

無視於人民要的是只租不賣的社會住宅。

如今才知這也是豺狼勾結的房地產投資戲碼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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