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預算中心:政府機關聘顧問 浮濫涉酬庸 卸任主管佔缺 萬年顧問很多

 

立院預算中心:

政府機關聘顧問 浮濫涉酬庸

卸任主管佔缺 萬年顧問很多

〔記者曾韋禎、范正祥/台北報導〕

立法院本會期將審議下年度總預算案,政府編列預算飼養肥貓、聘用顧問浮濫的現象,不勝枚舉。立法院預算中心最新評估報告指出,中央機關、國營事業常以推動計畫等不同理由聘任顧問,不僅寬濫,還常聘用卸任主管,甚至互聘主管當顧問;也有人顧問一當就是二十幾年,均有酬庸之嫌。

報告也批評,公務員兼職同樣有嚴重浮濫、超限支領等情形,也淪為變相加薪或酬庸工具。

民進黨立委陳明文痛批,聘前主管當顧問,本身就充滿了養老酬庸性質,徒然浪費公帑;政府應徹底檢討,尤應訂定任期制,一任最多兩年,畢竟若離開原有職位、專業太久,能提供的經驗也會遞減。

立委批浪費公帑 應訂任期制

行政院官員昨晚表示,各單位編列預算各有專業考量,尊重各單位權責,但也希望能確實掌握預算編列的必須性與專業性,以符合社會期待。

預算中心評估報告顯示,

交通部專任顧問月薪十三萬元

經濟部專任科技顧問月薪十二萬元

國營會專任顧問月薪十二萬元

台灣菸酒專任顧問月薪十二萬元

台糖專任顧問月薪近十一萬元

其他兼任法律、業務顧問,月薪也有數千至萬餘元不等。

評估報告指出,

國營事業的專任顧問與其他主管之業務重疊,且多為卸任主管。

台酒聘前總經理、前副總經理等為顧問,月領十一至十二萬元;

衛生署、疾管局分別長期聘任前署長、前副署長為顧問,月領八千至一萬二千元;

經濟部國營會聘前立委為顧問,月領一萬二千元;

台北、台中、高雄榮總均聘退休院長為顧問,月領三千元,

皆有酬庸之嫌。

 

還有一當就是數十年的「萬年顧問」。環保署的兩位專任顧問皆任逾二十一年,月領九萬五千元;花蓮港務局顧問任逾二十二年;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的兼任顧問也任逾十六年。

高鐵局及鐵路改建工程局更互聘對方之局長擔任顧問,月支領三千二百元。

公務員兼職嚴重 淪變相加薪

報告建議行政院檢討各機關聘任顧問之任期、待遇及專業能力,同時廢除國營事業的專任顧問,避免讓顧問成為酬庸之名器。

另依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簡任官兼職的標準月支上限為三千元,薦任官、委任官分別為二千五百元、二千元;若有數個兼職者,以支領兩個兼職費為限,每月支領總額不得逾一萬六千元。

預算中心的評估報告指出,多數高階公務員領取的兼職費是八千元或一萬六千元,超越三千元之上限,形同架空原支領上限之規範;其他公務員兼職,也多有將費用支給上限變下限的情形,等於是變相加薪、酬庸。

最嚴重的如退輔會有九十一人兼任轉投資公司之職位,全部都超限領兼職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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