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的機密 請快公開

2015-01-19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48647

◎ 陳清偉

(作者為貿易商退休,台南市住民)

 

馬英九的機密 請快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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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長柯文哲要推動廉能新政,

今年三月份,獨立的廉政委員會會開始運作,

第一案準備要查美河市弊案。這真是振奮人心!

 

記得上月下旬,

電視媒體報導(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ttrHar0lLc) 提及

「美河市開發案」爆出弊案,台北市議員想調閱公文,

市政府卻以公文列為「機密」,打了回票;

包括馬市長任內五十二個重大聯開案都列入「機密」。

 

但此案既無關國安,並非國家機密;

若是一般公務機密,

則主要是為了標案開標前保密需要,

現在馬市長任內的聯開案早就發包完成,

卻遲遲不解密,顯然有鬼!

 

筆者對此新聞印象深刻,卻未見到後續報導,

不知這五十二件聯開案「機密」公文到底解密了沒?

 

現在看到新任的柯市長要透過廉政會先查美河市,

似乎即將有機會看到「馬英九的機密」,

但好奇的是,

柯市長難道不能「現在」就本於職權

立即將這些機密公文解密嗎?

 

不只美河市,花博、新生高、雙子星等

也都有很多啟人疑竇的地方。

 

台北市經過馬英九、郝龍斌兩位市長共十六年,

這長時間官官相護結果,屢屢傳出弊端,

嚴重浪費納稅人的血汗錢,但因沒有政黨輪替過,

以致始終無法真相大白。

 

現在無黨籍的柯市長要查美河市,這是個好的開始!

 

不管馬、郝是「真金不怕火煉」,

還是「紙包不住火」,

相信全國民眾都在引頸期盼,

揭開馬英九「機密」甚麼?

 

郝龍斌又「機密」了那些事情?

 

柯P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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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包不住火? 

 

<媒體壟斷  媒體控制>

 

五十二件聯開案「機密」公文

 

個人資料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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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個資法 台權會批欠缺安全閥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29/today-p8.htm

〔記者謝文華/台北報導〕

台灣人權促進會昨天發出聲明痛批

立法院三讀通過新版「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草案,

背離「當事人資訊自決原則」、

無法落實保障敏感性個人資料、

欠缺安全閥的制度設計、

無專責主管機關等,

嚴重忽視個人資料保護的結構制度性缺失。

台權會指,新版個資法一方面擴大適用主體,

卻在蒐集、利用及處理的規範上過於鬆散,

所謂「正當事由」也缺乏明確定義,

此舉並無法減低目前公務、

非公務機關過度搜集個資的狀況,

反而讓更多行業所認定為必要、正當,

但實為過度搜集個資的行為,就地合法。

台權會表示,敏感性個資在此新法中,

原則上禁止蒐集,

但第六條卻列出許多仍可進行蒐集敏感性個資的例外情況,

而所謂的「當事人之同意」,

也只是可進行蒐集的條件之一,非必要條件。

這種對敏感性個資的蒐集管制,實際跟一般個資並無多大差別。

台權會指,歐盟各國多設有所謂的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

機構內亦有個人資料保護官,除進行教育推廣,

這些專責機構及機構人員,亦會針對蒐集敏感性個資等特殊情況,

進行事前控管。在氾濫而多無節制的資訊活動環境下,

各機構內獨立的個人資訊保護官是必要的安全閥,

然而此次修法,

卻因政府組織改造或人事精簡等理由而被認為沒有必要設置。

聲明表示,新版個資法沒有主管機關,

而回歸各事業主管機關作為規範及管理的主體,

未來恐出現多頭馬車及互踢皮球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