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Archives: 中國的國民黨
又見狂牛症
又見狂牛症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sep/7/today-o6.htm ◎ 李玉嬌 荷蘭又發現狂牛症。 荷蘭上次狂牛症是在二○○八年五月。 台灣媒體把這則新聞做得很小,甚至沒有。 我猜是不想增添政府的麻煩。 終究,我們基金會前不久的反美牛公投連署,讓情治單位「非常關心」,也讓我們以為自己做錯了什麼事情! 只是,這種鴕鳥執政心態,對人民健康與消費安全一點幫助都沒有。 現在,狂牛症又出現了,誰敢說狂牛肉沒有進來台灣? 一場反牛肉公投,真的讓我認識到,政府不是什麼都對,媒體也不是那麼有正義感。 人民還是得靠自己。 (作者為兩個孩子的媽媽)
向陳英鈐教授鼓掌!
向陳英鈐教授鼓掌!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sep/7/today-o12.htm ◎ 李志宏 我不認識陳英鈐,但是我要向陳教授鼓掌! 星期一閱報時,看到自由時報一則「廢公審會 台聯下週推公投」的新聞,引起我很大的興趣。 用公民投票決定要不要廢除一個政府單位,在華人史上恐怕是「歷史的第一次」! 不管能不能通過公民投票的高門檻,這公投提案本身就有值得台灣誇耀的民主意義。 更讓人眼睛一亮的是,新聞中提到, 公投審議委員、台大政治系教授蕭全政, 在這場研討會中強調,ECFA公投提案是技術性的主文表述不符合程序正義, 「問題沒有想像中複雜。」 而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教授陳英鈐則表達了三點見解: 一、公投法爭議已久,執政當局卻遲未提案修法; 二、公審會身為「遊戲規則的守護者」,卻無法做到中立性保障; 三、世界各國都沒有設置公審會。 「他直言,蕭全政雖是他的授業恩師, 『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 『公審會應該廢除』」。 BRAVO! 公審會該不該廢,非筆者專業所能置一辭,但是「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則讓筆者深深敬佩! 學界普遍感受到,在教學、升等審查、申請國科會補助研究計畫,甚至五年五百億大餅爭奪戰之中,大學內的「知識份子」已經形同「知識勞工」;而整個社會顯現的反智氣氛(尤其是傳播媒體),使得「真理」兩個字彷彿是Dirty Word,無法出口的髒字。 甚且,在政黨再次輪替之後,黨政媒綜合體積極掌握絕大多數發言機器,學界敢於逆鱗直言者越來越少。 今天, 陳教授不僅直言違逆當權,對象還是授業恩師, 這種「真理的勇氣」, 是社會的資產, 也是台灣繼續進步最重要的動力! 不管你贊不贊成廢公審會,請參加這場公投連署,回應陳教授的「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 校園課堂之外,台灣社會更需要這種「真理的勇氣」! (作者現任大學教職)
廢公審會、ECFA公投 台聯將在選前提出
廢公審會、ECFA公投 台聯將在選前提出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sep/7/today-p2.htm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 堅定推動ECFA公投的台聯昨召開中執會,決定要同步推動二項公投提案,面對行政院公審會二度駁回台聯ECFA公投提案,台聯要再接再厲,台聯黨主席黃昆輝昨表示,台聯預定在十一月五都市長選舉前,正式提出有關ECFA公投案以及廢除公審會的公投案。 台聯設定在十一月選舉投票之前各連署十萬份,提出上述兩項公投案,引發矚目,面對台聯ECFA公投提案二度被封殺,準備第三度提案的黃昆輝不滿地說,公投法門檻太高,成為「不公投法」,還設公審會審查人民連署的提案,可逕行決定公投案是否成立,這豈有此理! 由於推動這兩項公投案亟需要經費,但台聯黨中央早已入不敷出,為此台聯本週五晚間六時將在喜來登飯店舉辦募款餐會,邀請前總統李登輝、前副總統呂秀蓮等人與會,黃昆輝為了這次的募款餐會更是「潦落去」,將捐出他個人珍藏多年的一尊朱銘雕刻作品,做為義賣品。 黃昆輝表示,台聯第一次連署ECFA公投案時,當時ECFA尚未簽訂,第二次提公投案時,ECFA簽了,但立院尚未審查通過,這次第三度將提出的提案,立院已審查通過ECFA條文,但ECFA尚未正式生效,台聯所寫的提案理由書,會跟著情勢改變略作調整,但無論情勢如何改變,ECFA都應交付公投,台聯的第三度ECFA公投提案,主文還是不變。 黃昆輝說,台聯原則上也會在十一月提出廢除公審會的公投案,但因為澄社主張補正公投法,因此,台聯也會進一步與澄社等學界進行會商。
文建會資深專家︰兩岸文化協議 將扼殺本土文化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sep/7/today-p1.htm 文建會資深專家︰兩岸文化協議 將扼殺本土文化 〔中央社台北六日電〕 兩岸簽署文化合作協議話題正熱,文建會專家今天憂心指出,一旦將來簽署協議後,大量大陸文化產業、影視文化節目來台,將對台灣本土節目造成衝擊。 一位不便具名的文建會資深專家、大學校長,今天向中央社記者談起兩岸未來可能簽署文化協議的問題,他說,兩岸文化界現在應該要先多交流。 中國影視節目可能傾銷 他說,在文化產業上,目前台灣的經費預算,比起中國大陸少,如果將來簽署兩岸文化協議後,大量來自大陸的影視節目進到台灣,將充斥市場,甚至把台灣的本土節目掩蓋,衝擊台灣本土文化,這是台灣方面必須注意的。 這位專家還說,最近有很多大陸各省市官員率經貿文化團來台,帶來的文藝演出都是免費讓台灣觀眾觀賞,但是長期來說,對台灣不見得好。 他解釋,因為不能讓台灣觀眾認為看戲是免費的,這樣的習慣不能養成,因此要注意大陸文化藝術產業來台的數量和平衡問題。 須嚴控輸入數量與平衡 他還說,大陸藝文表演、文化產業水準,不見得比台灣好。在文化領域上,兩岸有各自的優勢。他強調,大陸藝文表演不能排山倒海似的帶到台灣。 他說,現在可以看到,大陸各省率團來台交流,花錢買下新聞媒體版面,並且派出大量的文化表演團來台。而台灣的藝文表演工作者的數量還是比大陸少,要注意維持台灣本土文化團體的生存,不能造成太大的衝擊。 大陸文化部長蔡武率團來台參訪,並將於今天在台北市喜來登大飯店參加 「把握契機、開創新局:二○一○年兩岸文化論壇(台北)」。 蔡武五日說,正和相關專業人士研究,希望兩岸能簽署文化合作協議。
一辯再辯 市府自陷矛盾
一辯再辯 市府自陷矛盾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sep/7/today-fo5-3.htm 記者黃忠榮/特稿 台北市政府以花博場館屬「臨時建物」來規避環評,既是「臨時建物」,顧名思義就不可能「永久保留」,否則即應依永久建物申辦,依法如有必要則應先做環評,但在外界批評「花博花了一百多億元,什麼都沒有留下」時,市府又說這些臨時建物要永久保存,不只說法、作法前後矛盾,球員兼裁判更難服人心。 試問,一般人或建商,可以先以「臨時建物」過關,等建好了之後,再化臨時為永久嗎? 另外,郝龍斌曾任環保署長,但是,為了辦花博,竟便宜行事,規避環評,州官可以放火,百姓不能點燈? 花博共有十四個場館,其中六個是所謂的臨時建物,臨時建物原則上使用年限為一年,但根據建築法規定,主管建築機關在直轄市為工務局,市府就根據這個規定,大開免環評的方便之門。 市府曾行文環保署花博是否需環評,環保署花了近一年時間終於回文,但「技巧性」地把球丟回市府,要市府建管處逕依建築法規定認定,不論是建管處或工務局都在市長領導之下,自家人還有什麼好說的,答案當然是「免環評」。 平心而論,政府應以更嚴格的標準自我要求,環評的目的是保護環境、免於破壞,這不正和花博「環保」的宗旨相符嗎?怎麼市府反而想方設法規避環評。 難道花博真的如市民所擔心的:花了一百多億元、什麼也沒留下,市府擔心被看穿,影響年底選票,永久保存臨時建物只是說說而已,撐過選舉再說,市府最好誠實面對市民,若是欺騙,終非長久之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