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集體收賄 最重判20年定讞

2013-10-18

法官集體收賄 最重判20年定讞

法官斥:視法官為發財良機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oct/18/today-t2.htm?Slots=T

 

〔記者項程鎮、林俊宏、姚岳宏、邱俊福、楊國文/台北報導〕

司法史最多司法官捲入的貪瀆弊案,

最高法院昨審結,

前高院法官蔡光治犯行最嚴重,

三審合議庭痛批他將法官公職身分視為「發財良機」,

事後矢口否認犯行,重判廿年刑,

併科罰金三百五十萬元定讞。

 

最高法院昨駁回前高院法官李春地、陳榮和、蔡光治,

及前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的上訴,

判刑定讞(見附表);

高院一位庭長認為有殺雞儆猴之效,法官風紀可獲改善;

一位女法官直言:「害群之馬,該關!」

 

被限制出境 啟動防逃機制

定讞的四人均停職,

司法官資格也將免除;

台北地檢署已限制出境,

啟動防逃機制。

 

這件貪污案有七名現任、前任司法官及律師捲入,

收賄八百五十萬元,

導致當時的司法院長賴英照、高院院長黃水通下台;

特偵組另案調查陳榮和時,

又引發濫權監聽國會、洩密、關說疑案。

 

檢方執行「正己專案」追查發現,

涉及「銅鑼徵地弊案」被通緝的前立委何智輝一審判十九年、二審判十五年,

九十九年一月起,何透過蔡光治、邱茂榮,

花五百五十萬元行賄高院更一審合議庭審判長陳榮和、受命法官李春地,

使何在更一審獲判無罪。

 

銅鑼徵地弊案 追出貪污案

前花蓮高分院法官張炳龍因涉貪污案,

也透過蔡光治等人花三百萬行賄庭長房阿生,

而獲判無罪;

邱茂榮助友人發函戶政事務所查個資,

另犯偽造公文書罪。

 

本案九名被告,一至三審刑度皆相同。

 

張權、邱創舜兩律師因偽證罪,各判兩年、一年半,恐喪失律師資格。

 

蔡光治情婦黃賴瑞珍判四年,

邱創舜妻段美月判一年三月,

前法官張炳龍判一年;

前高院庭長房阿生認罪繳回兩百萬元,

二審獲判十年半、併科罰金一百萬元後未上訴而確定。

 

據悉,

特偵組仍續偵辦「正己專案」,

已退休的高院法官林明俊、已停職的高院法官楊炳禎等人,

仍被鎖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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