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服務 公權私用

司法服務 公權私用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ug/19/today-o2.htm

◎ 陳昭姿

馬政府執政三年最出色的政績並不是米酒,

而是對卸任總統家族的清算與迫害。

隨著換法官、教唆偽證、司法宴後速審速決等

不可思議的政治操作。

面臨連任危機與橘軍再起的內外交迫,

竟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效率再度出招,

匆匆將陳致中以偽證罪解職。

首先,親屬之間的偽證,原本就是情有可原,屬於微罪輕罪。

其次,

在司法實務上,偽證罪原本即有緩刑的空間,通常獲判緩刑的機率很高。

再者,

內政部尚未收到法院公文即同步作出解職宣告,

不免讓人感受有預知結果之嫌。

此外,

對於高雄地方史上以最高票當選,具有民意基礎的民意代表,

做出足以造成直接解職的判決,存有高度的政治性爭議。

回顧先前媒體報導,

辜仲諒律師於出庭時坦承,將「紅火」案與陳水扁案連結,

乃是根據特偵組意見,亦即,暗示特偵組教唆偽證。

然而,

此案竟然最後還是交回特偵組偵辦,自然認定並無其事,快速將全案簽結。

檢察官利用公權教唆偽證無罪,兒子配合媽媽圓謊有罪。

今日的國民黨,以司法服務政治,公權私用對付政敵,

比起兩蔣威權時代的國民黨,一點也不遜色。

(作者為台灣北社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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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民主的細節  戳破台灣民主法治假象]

檢察官利用公權教唆偽證無罪,兒子配合媽媽圓謊有罪。

有人還可以一邊坐牢一邊當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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