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致中議員遭解職 綠:輕罪重判

陳致中議員遭解職 綠:輕罪重判

【2011/8/17 22:06】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531355&type=%E6%94%BF%E6%B2%BB

高市議員陳致中因判刑三個月將遭解除職務,

圖為陳致中十六日聲援勞工團體的畫面。(記者侯承旭攝)

〔本報訊〕

前總統陳水扁兒子,

同時也是現任高雄市議員的陳致中,

今因偽證案被最高法院判刑3個月徒刑定讞,

內政部晚間隨即發出新聞稿表示,

陳致中的議員職務正式於判決之日起遭解職。

對此,綠營人士及本土社團大感意外,不滿聲浪四起。

民進黨發言人莊瑞雄表示,此判決為輕罪重判,民進黨對此感到遺憾。

高市議會民進黨團及本土社團也認為是整肅之舉,將設法聲援。

內政部指出,基於地方制度法相關規定,陳致中的議員職務正式於判決之日起遭解職。

意即陳致中今日起即失去市議員身分。

其所持理由是根據地方制度法第79條第1項第4款規定,直轄市議員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刑判決確定,而未受緩刑之宣告或未執行易科罰金者,由行政院解除其職權。

由於陳致中已經最高法院判刑確定,且未易科罰金,也未受緩刑宣告,因此確定其議員職務遭到解職。
 民進黨發言人莊瑞雄表示,陳致中當初是以第一高票勝出,順利當選高雄市議員,具一定的民意基礎,而其所觸犯的偽證罪,是屬於親屬間的作證,應屬輕罪,但最後判決3個月卻沒宣告緩刑,如此的輕罪重判,民進黨感到遺憾。

立委陳亭妃也認為,

陳致中被判3個月,應可易科罰金,質疑法院是故意不做此宣告。

綠營其他人對陳致中遭解職之事,也表達震驚與不滿。

更有本土社團人士認為這是政治事件,表示未來將醞釀進一步聲援陳致中的相關抗議活動。

稍早,陳致中本人則對判決結果認為是「政治事件」,馬政府企圖以司法判決處理政治案件,因此將再與律師研究後續處理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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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致中被判3個月,應可易科罰金,質疑法院是故意不做此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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