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外交機密費案二審續判無罪

 

陳水扁外交機密費案

二審續判無罪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china/2011/01/110118_tw_chenshuibian_case.shtml

林楠森BBC中文網台灣特約記者

陳水扁

目前陳水扁因此前被判三審定罪的另一起貪污指控

而在台北監獄服刑。

台灣前總統陳水扁被控貪污外交機密費案,

高等法院在二審中續判陳水扁無罪,

在檢方起訴的眾多罪名中,

這起陳水扁首件在一審中獲判無罪的案件,

法官仍裁定檢方上訴的理由不成立。

檢方指控稱他在總統任內利用了十一次外交出訪機費,

將外交部提供元首使用的十萬美元零用金每次扣留三萬美元,

總計三十三萬美元佔為己有,

匯到海外給其當時在美留學的兒子陳致中使用。

一審法官裁定檢方起訴書前後矛盾之後,

二審法官稱檢方未能證明吳淑珍匯往陳致中

美國賬戶的資金,

來自於陳水扁支領的外交機密費,

也未能證明機密費有剩餘及陳水扁侵佔。

"非陳水扁設立"

法官說,

此一改稱禮品與交際費的外交機密費用,

台灣外交部原有的制度而非陳水扁創立,

他所支領的費用部份外交部按往例核銷。

這樣的罪名若成立,

依台灣法律最重可處侵佔公款貪污罪的無期徒刑。

陳水扁律師提出的答辯書說,

此一外交零用金非陳水扁所創,

歷任總統出訪都有領取過,

且隨同出訪的外交部長也領過,

另外副總統與行政院長也比照領取。

對於這樣的指控,

陳致中此前表示原本就是無中生有。

陳水扁則表示

對他一系列的貪污指控是馬英九政府對他的進行抺黑,

人格謀殺與通過司法進行政治迫害。

陳水扁在總統任內頻繁出訪邦交國,

並一度推動"烽火外交",

在北京的圍堵下進行外交上的主動出擊,

試圖爭取台灣在國際組織的代表席位以及新的邦交國。

服刑

目前陳水扁因此前被判三審定罪的另一起貪污指控

而在台北監獄服刑,

並不時因其它眾多控罪而持續出庭受審;

其妻子吳淑珍也被判相同刑期,

但因其身體狀況而尚未發監執行。

被關押的陳水扁也傳出健康出現問題。

台北監獄此前證實其心臟問題,

據探視他的家人說,

他被醫師診斷出有冠心症與心臟衰竭,

在服用藥物後出現了頭痛,心跳快速等症狀。

民進黨具醫師身份,

並曾任衛生署長的立委塗醒

在探訪後呼籲當局

讓其保外就醫接受進一步檢查。

法務部長稱犯人在監獄內

都會受到適當照顧

並說台北監獄審慎考慮處理。

據陳水扁的律師說,

台北監獄的醫師

建議陳水扁保外就醫,

台北監獄典獄長則說,

陳水扁的狀況

沒有外界想像的嚴重

台灣的法律規定,

犯人若在監獄中

發生健康問題可保外就醫,

但其就醫期間不得折抵刑期,

在狀況受到控制與康復後

仍需回到監獄服滿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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