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長選舉違紀案 綠開除5人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an/12/today-p2.htm
在正副議長選舉中被質疑跑票的台南市議員唐碧娥,
昨天下午前往民進黨中央黨部參加中評會,
為自己的清白做辯護。
(記者朱沛雄攝)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
民進黨昨召開中評會,
就五都正副議長選舉違反黨紀案開鍘。
決議開除
新北市議員李婉鈺、
台南市議員唐碧娥、
梁順發、
蔡秋蘭
與高雄市議員洪平朗五人。
另原要議處高雄市議員黃淑美,
但黃申訴平反成功,決定不處分。
唐碧娥哽咽喊冤 怨黨殘忍無情
討論過程中,議處唐碧娥引發中評會激辯。
一位中評委坦言,從中常會移送的資料,
沒有充分證據可證明唐跑票,
如果只因她不遵守黨團決議亮票就開除,
但亮票涉及牴觸法律秘密投票規定,
當事人若不服申請仲裁,可能經仲裁後翻案成功。
得知遭開除,唐碧娥以「青天霹靂、
痛心疾首」形容她的心情,
在受訪時,講到激動處,她哽咽哭泣說,
為了民進黨,她奉獻青春歲月,
如今遭此對待,對她實在太殘忍,也太無情;
只因兩次黨團會議不到,投票時沒有亮票就要被「判死刑」,
她很不甘願,為全力捍衛自己的名譽與清白,她一定會提請仲裁。
中評委黃劍輝說明中評會的裁決結果,
指黃淑美平反成功是因其檢附高雄市議會的錄影帶當中,
廢票清晰可見並非黃淑美所投的選票,
至於台南市議員郭清華因所犯情節輕微,
予以停權三個月。
黃淑美檢附投票影帶 平反成功
黃劍輝說,
李婉鈺、梁順發、蔡秋蘭、唐碧娥、洪平朗等五人予以除名,
他解釋,除名主要是因違反黨團或中常會決議,
而非是否跑票。
據指出,台南市部分原本只開除梁順發與蔡秋蘭,
唐碧娥違紀案中評會原本要停權三年,
但討論到洪平朗一案時,中評委認為兩人違紀情節雷同,
只要違反黨團決議者一律除名,
為此引發中評委激烈爭執。
包括黃劍輝等多位中評委聲援唐碧娥,
指沒有證據可證明唐碧娥跑票,
不能以間接證據說台南市長賴清德拉到國民黨三票,
就推斷唐碧娥跑票。
李婉鈺出席中評會時強調自己是太緊張而投錯票,
並說:「人生最悲慘的時刻就是現在」。
不過,有中評委說,李婉鈺違紀事證明確,
且未做成裁決前就自行退黨,
中評會不除名很奇怪,最後決定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