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周案具高度針對性

 

法界:

周案具高度針對性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dec/18/today-fo2-2.htm

〔記者項程鎮、劉志原/台北報導〕

不少法界人士

昨天一聽說周占春遭起訴,

皆異口同聲認定,

本案具有高度針對性,

假如北檢否認辦案有針對性,

就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民間司改會常務執行委員高涌誠律師

和文化大學法律系副教授許惠峰都指出,

類似案例不少,

但第一次聽到法官被起訴,

沒想到是周占春!

另有高院法官聲援周占春,

強調這分明是「惡整周占春」,

如果檢察官不滿二次金改案

扁獲判無罪及曾裁定扁無保釋放,

應該依據法定程序上訴、抗告,

如今以極牽強的理由起訴周占春,

分明是檢察官以行政權迫害司法權

且此案如果將來判無罪,

檢察官一定會說法官官官相護,

受傷的還是司法。

高涌誠表示,

依他多年執業律師經驗,

類似案子比比皆是,

他看的太多了,

但檢察官自己違反偵查不公開

而涉及洩密的案子更多、

情形更嚴重,更值得外界檢討,

檢方卻很少偵辦自己人,

不知道北檢為何挑周占春起訴。

許惠峰則直呼:

「太誇張了!」

他認為北檢辦周占春,

就像高檢署檢察官侯寬仁

被控製作筆錄不實一樣,

實務上法官或檢察官開庭,

本來就不可能面面俱顧,

如因為一些細節因素,

就起訴法官或檢察官,

這樣標準過於嚴苛,

若檢方真的以藍綠衡量辦案標準,

絕非司法之福。

對於本案相關律師責任,

許惠峰認為檢方視而不見,

他認為律師在本案中,

也不能外洩秘密證人資料,

但北檢卻沒有起訴律師,

讓人懷疑有針對性,

特別是周占春審理扁案時,

讓扁交保又判無罪,

現在遭北檢起訴,

如何讓老百姓相信起訴周的公正性。

有曾任北院刑庭審判長的律師私下指出,

本案充其量只是行政疏失,

如事事都要以刑法追訴,

這樣公務員要怎麼做事?

何況周占春是否真的構成洩密,

不無斟酌餘地,

周是北院重大金融案件審判長,

又當過司法院人事處長,

北檢起訴周,

必遭社會質疑。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