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嘉全應提當選無效之訴

 

蘇嘉全應提當選無效之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dec/15/today-o7.htm

◎ 廖鴻業

連勝文遭槍擊事件,

藍嘴藍委趁機栽贓民進黨

尤其是在台中國民黨的造勢晚會上,

盧秀燕竟將案發地點移花接木

從永和陳鴻源的造勢晚會上

移到台北郝龍斌的場上,

影響選情甚鉅。

民進黨已對造謠的四位藍委提告

但這還不夠,

應該針對台中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因為根據新聞報導,

案發當時已經有數十名警察及黑道大哥佈置在場,

而連勝文本來的行程是要赴友人慶生會,

結果途中接到一通電話才改變行程,

到陳鴻源的造勢晚會上。

連勝文的到場有如「大船入港」,

引發槍擊「暴力」。

是否為「自導自演」,

實在令人有很多想像的空間。

根據選罷法,

有暴力或賄選行為介入選舉之情事者,

選委會、檢察官或同一選區之候選人,

得以當選人為被告,

自公告當選人名單之日起三十日內,

向該管轄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上述「槍擊暴力」事件

顯然已符合要件,

民進黨候選人蘇嘉全

應義不容辭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作者為洛杉磯台美人論壇前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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