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為邦:投保協議簽也無用

 

高為邦:

投保協議簽也無用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dec/8/today-p3.htm

〔記者蘇永耀/台北報導〕

六次江陳會確定無法簽署兩岸投資保障協議,

「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

理事長高為邦

昨受訪說,

中國是「權大於法」的社會,

投保協議就算能簽成,

對受害的台商也無任何幫助。

中國權大於法

深切了解台商處境的高為邦認為,

這次兩岸協商投保協議觸礁主因,

卡在我方希望納入國際仲裁,

對岸希望中資來台能有接近國民待遇的條件,

雙方因此談不攏。

不過,高為邦說,

目前投保協議內容,

還是為滿足台灣財團在大陸投資的利益,

對受害台商的權益,

則一點辦法也沒有。

因為北京中央也承認,

大陸地方主義問題,

既得利益者與當地司法部門勾結,

使得台商迭遭迫害。

高為邦強調,

就算國際仲裁可以納入協議,

但中國的地方法院如果不執行,

也是死棋。

他舉例,

一位受害台商曾向其投訴,

存款遭到銀行吞沒,

中國高等法院判勝訴,

但地方法院居然要求對分一半。

對於兩岸洽簽投保協議,

高為邦認為,

應先處理至今受害台商的狀況,

他曾多次建議陸委會與海基會,

要向中國具體要求,

在北京中央層次,

成立所謂「台商法庭」,

一次性公平處理,

解決問題,

但馬政府不願意這樣做。

高為邦質疑,

受害的台商這麼多,

為何官方姿態不能強硬些,

爭取應有的權益?

連發個聲音也不敢?

馬政府上台後,

他曾帶著受害台商

求見陸委會主委遭到拒絕。

高為邦指出,

過去海基會雜誌

會有固定「受害台商故事」,

給大家警惕,

現都取消了,

只能報喜不報憂。

海基會對他提出的台商受害案例,

處理方式多只是加函轉給對岸;

大陸不回函,

我們也不去問,

因為知道不會有結果。

高為邦強調,

中國是一個不重視法律,

且權大於法的社會,

投保協議將來縱然簽成,

也會是同樣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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