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官認定陳水扁之子招妓屬實

 

台灣法官認定

陳水扁之子招妓屬實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china/2010/11/101116_taiwan_chen_prosititute.shtml

林楠森  BBC中文網台灣特約記者

台灣前總統陳水扁之子陳致中控告《壹周刊》

有關他招妓的報道涉譭謗案,

高雄地方法院一審判決陳致中敗訴。

陳致中和妻子黃睿靚(16/11/2010)

陳致中對法庭的判決表示不滿

這起陳致中主動提出的譭謗官司許多時候

反而成了法官對陳致中是否招妓的審判,

而法院的判決認定陳致中的確有招妓行為。

《壹周刊》此前的報導刊登陳致中的座車招妓照片,

但未拍攝到陳致中本人,

陳致中則表示當時汽車出借給他人,

他與妻子都表示他當天晚上在家。

判決依據

高雄地方法院說,

其調查後發現陳致中的手機

與招妓男子手機在同他人通話或接受簡訊時,

其基地台位置相互吻合。

法院作出陳致中招妓判決的依據還包括:

《壹周刊》七月申請法院前往陳致中住所

扣押大樓監視錄像帶遭陳致中拒絕,

以及陳致中被四次傳訊到庭說明都未出庭。

法官認定陳致中拒絕提供

對自己有利證據且不到庭說明,

有違常理。

在核實其當日行蹤的錄像帶上,

陳致中雖拒絕《壹周刊》提出的申請,

但在九月主動要求法院調閱,

然而大樓管委會表示其已遭覆蓋。

陳致中在本月下旬的

台灣五都選舉中參選高雄市議員,

對於審判期間未到庭,

他表示因為這是選舉關鍵時期,

但每次開庭都有提出書面說明。

批評判決

陳致中批評法院的判決草率偏頗,

對其有利的證據一律不採用,

而用一些沒有關聯性的東西作出無理推論。

陳致中的妻子陪同他對媒體表示,

她百分之百相信陳致中不會招妓,

也不可能會做出疑似招妓的行為。

陳致中說這樣的判決

如同日前最高法院對他父親的粗暴的判決一樣,

他對這種政治追殺與政治打壓已有心理準備。

他說選民應以選票在來作出裁判,

用選票來為他與父親陳水扁討回公道。

陳水扁在上周第一起被三審定罪的案子被判十一年徒刑,

預計近日將被從關押兩年的看守所轉移到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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