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伸縮自如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sep/3/today-f1.htm
批評台灣司法沒有效率,恐怕是太早下論斷了,
台中市長候選人蘇嘉全致贈赴美參加棒球比賽的西苑高中棒球隊二萬元加菜金,
被藍營質疑「涉及賄選」,
台中檢方立刻約談球隊總教練,
向社會大眾證明司法的高效率。
弔詭的是,若是誇讚司法很有效率,也是不對的。
台北市花博被質疑弊端叢生,爆料者舉證歷歷,
郝龍斌為了避免對選情衝擊,特地成立專案小組調查,
媒體上亦吵得沸沸揚揚,獨獨檢調不動如山,聽而不聞,
彷彿給棒球隊二萬元加菜金的嚴重性大於花博弊端。
所以用有無效率來評論司法,顯然無法掌握問題的癥結。
那麼什麼是司法動或不動的標準,以台北市與台中市的例子作比較,
顯然是涉及者的不同,才造成兩極化的處理方式。
最近法官貪瀆問題備受責難,部分法官腐化程度令人錯愕,
但無論如何,這種行為只牽涉特定人或個案,
而二萬元加菜金與花博之類案件,卻涉及公共利益,
如果司法只看政黨臉色,恐將淪為政治勢力的打手,
影響國家機器的運作,衝擊之大不堪設想。
其實,上面兩個案例不能相提並論,
蘇嘉全贈送青棒隊兩萬元加菜金,
那些球員根本沒有投票權,
如何達到期約的效果,
哪來賄選?
檢方進行約談,恐有政治迫害之嫌。而花博雖跟選舉無關,
但如此嚴重的疑案,竟然坐視不理,檢方根本就是瀆職。
問題是職司風憲、整飭官箴的監察院長正忙著教人正確性姿勢,
哪有閒功夫管政治迫害或瀆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