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un/11/today-fo1.htm
台聯控告的12名公審會委員
行政院公審會日前駁回台聯提出的ECFA公投案,
台聯秘書長林志嘉(右三)昨日與台北縣議員蕭貫譽(左)
等人至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公審會十二名委員涉嫌瀆職。
(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林慶川、蘇永耀、范正祥/台北報導〕
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日前駁回
台聯主席黃昆輝領銜、逾十萬公民連署的ECFA
(兩岸經濟協議)公投提案,
台聯秘書長林志嘉昨天率眾至台北地檢署,
按鈴控告投票贊成駁回ECFA公投案的十二位公審會委員涉嫌瀆職。
台聯主席黃昆輝發表聲明,痛批這種阻擋公投、破壞民主制度的作為,
完全泯滅個人良知,已背棄專業倫理,曲意承歡,國人應譴責唾棄。
黃昆輝痛批 阻擋公投泯滅個人良知
公審會執行秘書、中選會秘書長鄧天祐回應指出,
未接獲任何委員委託對外轉達回應,因此不便多說。
但上周公審會討論ECFA公投提案時,
會中曾就是否記名投票並對外公布投票意向有所討論,
後來決定記名投票並對外公開,就是對自己的良心負責。
當天擔任會議主席、本身未投票的公審會主委趙永茂,
仍持續保持緘默,不評論此案的態度,對十二位駁案委員遭提告也未回應。
趙永茂昨未接手機,記者在其擔任教職的台大社科院院長辦公室留言,
並留下欲詢問的問題,但趙永茂未回覆。
公審會主委趙永茂 保持緘默不評論
遭提告的十二位公審會委員為:
何旭苓、吳永乾、胡祖慶、
游清鑫、紀俊臣、廖元豪、
蕭全政、趙梅君、陳媛英、
隋杜卿、朱新民、蕭高彥。
他們在六月三日投票贊成駁回台聯所提的ECFA公投案。
黃昆輝強調,
決定對駁回ECFA公投案的十二位公審會委員提出刑法瀆職罪告訴,
是深感此時此刻乃台灣民主法治發展的關鍵時刻,
有必要藉此昭示人民,並為歷史留下見證。
黃昆輝說,
公投乃民主國家公民行使直接民權相當普遍的一項工具。
這不是代議制度的補充性工具,
反而是因代議制度行之多年,
人民發現國會時有怠惰甚或與民意相違情事,
民主國家近來多以公投行使直接民權,
尤其是針對爭議性、重大之公共議題,
透過公眾審議,以公民投票決定,
更成民主國家常態。
黃昆輝接著說,然而很遺憾,已是民主國家的台灣,
公投此制度建立不易,仍被馬政府視為「洪水猛獸」,
公然踐踏民意,行政擴權。
導致少數十二位公審會委員竟能以個人主觀意志,
違反憲法所賦予人民的基本人權。
黃昆輝進一步抨擊這十二位委員是「膽大妄為」,
完全不顧法律規範,
公然違背公投法規定,
擴權違法,
非法駁回台聯及其他十萬九千多位的公民依法定程序所提出的公投案。
林志嘉率十多名台聯人士抵達北檢,
當場欲轉述黃昆輝聲明稿時,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登記參選人殷維雄
也與近十名藍營人士到場抗議。
雙方先是隔空互嗆,之後險些爆發肢體衝突,
經警員隔開雙方,場面才未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