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un/4/today-fo3.htm
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昨晚開會審查台聯ECFA公投案,民進黨立委前往會場大樓前關切審查進度,但遭到警方阻擋,立委因此在玻璃門前席地而坐,警方則在後方部署層層人牆戒備。
(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黃維助、范正祥、曾韋禎/台北報導〕
儘管多數民意均支持將ECFA交付公投,
但在馬政府與中國均反對ECFA公投案的強大壓力下,
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昨晚經表決後,以十二比四的票數,
駁回台聯所提
「你是否同意政府與中國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簡稱『兩岸經濟協議』或ECFA)?」之公投案。
二度被封殺 勢激化衝突
針對馬政府力推的ECFA政策,在野黨派訴求應先交付人民公投決定,
並在近一年來兩度發動ECFA公投,獲得逾十萬民眾連署支持,
但均遭馬政府提名、立場親藍佔大多數的公審會封殺。
雖然近期多數民調顯示,逾半民意支持舉辦ECFA公投,但人民行使直接主權的管道連番受阻,勢將進一步激化衝突,升高ECFA的攻防對決態勢。
對於台聯表示要重提ECFA公投案,公審會主委趙永茂指出,公審會是依每一項提出的公投案進行審議,台聯當然可重新提案,「但也許可修改一下主文再提」。
公審會駁回台聯ECFA公投提案的理由有二。
第一,
此公投提案理由是欲將政府是否有權簽署ECFA作程序性公投,
但公投主文卻是就ECFA的簽署內容,要求公民作實質性公投,
「公投主文與理由相互矛盾」,應予駁回。
公審會駁回的第二理由是,
人民提起之公投提案,應持改變現狀之立場,始符公投法之制度設計,
但本公投案提案人係持反對立場,卻以正面表述之命題,
交付公民為行使同意或不同意之投票,致使即便投票通過,
也絲毫不能改變現狀,權責機關無須有改變現狀之任何作為,
故本公投提案非屬公投法第二條所定之重大政策之複決。
政院公審會昨晚挑燈夜審,從晚間六點多開始開會,
歷經近五小時的激辯,最後動用表決,封殺了ECFA公投案,
場外則是民進黨立委發起抗議,
在警方層層封鎖下,雙方抗議衝突不斷。
不過,台聯這項獲得十萬餘人連署的公投提案,
最終仍無法突破藍營主導的公審會封鎖線,
廿一位公審會委員,
有十九人出席,
兩人請假,
但會議主席趙永茂未投票,
委員丁仁方因先行離席領而未投、視為棄權,
江明修也有領票,但未圈選,視為無效票,
最後投出十六票,
十二票主張駁回,
僅委員
陳敦源、
楊婉瑩、
陳妙芬
與
郭林勇
四人反對駁回。
這些反對駁回ECFA公投案的委員認為,
此公投案的主文是陳述
「對於政府與中國簽訂ECFA」之重大政策的複決,
本於公投法與憲法賦予人民創制複決權之精神,
符合公投法的規定;
且公投提案立法之規定如有不良,
依前大法官蘇俊雄所言,
理應透過修法解決,
邏輯上不應本末倒置去指責本案申請人或可行性,
方為公平合理。
至於租稅投資的排除爭議,
與會者說,
由於多數認定上述提案命題的問題比較重要,
既認定不合規定,就不再著墨此問題。
昨晚也因正反雙方不斷發言攻防,
雖也有人提出停止討論動議,
但表決未通過,
使這場ECFA論辯持續近五小時才結束。
趙永茂表示,投票表決是到十點半才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