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好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17/today-o6.htm

◎ 李慶烈

 

ECFA公投的好處包括:

一、實踐主權在民,以確保該政策的民主正當性;

二、增加政府談判的籌碼(因民意監督);

三、消除民眾疑慮,化解社會對立;

四、凝聚台灣人民心力,團結台灣社會;

五、讓台灣經濟邁開穩健發展的步伐,避免未來換黨執政後可能的政策反覆,

     讓人民無所適從;

六、化解馬政府的民主獨裁形象。

馬政府只看到ECFA的好處,但卻看不到ECFA加上公投的好處,

原因在於中國國民黨於該法制訂的一開始就把公投看成洪水猛獸,

如今在其立法院席次仍掌控接近四分之三的情況,恐更難改變。

把公投當成洪水猛獸看待的心態,體現在其高門檻限制,

與讓公投審議委員會可對任何公投提案內容進行實質審查的設計。

因此,吾人在思考ECFA公投的同時,也必須面對公投法補正的根本問題,若能同時予以處理,

ECFA公投議題就可收一箭雙鵰的效果,這才是ECFA公投的最大好處,

這不只是要替馬政府解套,也是要替台灣社會解套。

若不予以同時處理,則不管是哪一黨執政,其任何重大爭議政策(如ECFA),

將面臨公投高門檻的掣肘,

當執政黨的解決之道是以掌控公投審議委員會的方式對人民的提案持續予以否決,

台灣的社會將因民意無法抒發而埋下不穩定的因子。

 

(作者為淡江大學電機系教授)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