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的司法改革所為何來?

2017-02-12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077466

(作者為專欄作家)

◎王美琇

星期專論》

 

蔡英文司法改革所為何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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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即將登場,各界寄予厚望,

但也擔心是否又淪為一場各說各話的大拜拜。

 

所以,

我們要質問一個最根本的問題

──司法改革所為何來?

 

重新思索司改的初衷和目的。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即將登場,

各界寄予厚望,

但也擔心是否又淪為一場各說各話的大拜拜。

(資料照,記者項程鎮攝)

 
黨國遺緒充斥司法界

先說一個故事。

前台權會會長黃文雄在《轉型正義》書中序文提起一個故事:

已過世的作家柏楊入獄前,曾經被一個調查員拷打逼供,

出獄後他想起這位調查員當年還是一位年輕人,

本來想要寬恕他,可是有一回在一個餐會遇見他,

這時這位調查員已高升到相當的職位,

見到柏楊時不但沒有任何道歉話語和愧疚神色,

反而滿面春風向柏楊說:「好像是昨天才分別的老朋友」,

甚至大談他逮捕施明德和黃信介的「神準」。

 

當時柏楊夫人插口說:

「你們調查局會打人,什麼口供都會招出來。」

 

這位調查員趕緊握住柏楊的手說:

「柏老,我們從來不會做這件事,你說是不是?」

這位官員至今仍然宦途順遂,步步高升。

 

目前司法界從檢警調到法官等,

依然充斥戒嚴時期充當白色恐怖打手的執法者和其徒子徒孫,

這些人在民主時代政黨輪替後,不但沒有被檢討和清洗,

甚至繼續升官,而且仍奉「黨國意識形態」為圭臬,

活躍於司法界。

請問,我們要如何期待這些盤據司法的黨國遺緒,

與蔡政府合作進行轉型正義和司法改革?

 

這些從未懺悔反省的執法者,

心中真有民主法治的價值?

 

他們不會暗地進行串聯反撲嗎?

 

也因此,我們希望這次由蔡總統領軍的司法改革能夠「大破大立」,

不要再淪為一場形式大拜拜。

 

所謂「大破大立」,

個人認為應該先找到一個重要「破口」,

一個「牽一髮而動全身」的改革之道。

 

否則司法改革極可能是「繼續整修違章建築」,

勞師動眾、大費周章討論「要換窗簾、換壁紙或換沙發」的司改細節,

最後仍由威權舊勢力盤據「司法違章建築」,

司改繼續原地踏步、好官我自為之。

 
「陪審團制」進行大破大立

尋求「牽一髮而動全身」的司改「破口」,

個人主張引進「陪審團制度」。一旦「陪審團制」要落實實施,

目前所有的司法訴訟制度和相關法律規章都必須大修特修,

這樣才能讓一灘死水的司法重新活絡起來。

這就是一種「創造性破壞」。

 

聽說目前司法院長傾向推動「參審制」而非「陪審制」,令人憂心。

 

所謂「參審制」是由人民擔任參審員,與職業法官一起參與審判,

共同決定犯罪事實成立或不成立,並共同決定刑責。

通常職業法官擁有法律知識和場域習慣的「主場優勢」,

很容易影響一起審判的參審平民。

這種制度很可能淪為空有「人民參與審判」的「民主外表」,

實則是由職業法官「掌控全場」的情景。

 

「陪審團制」則是職業法官與陪審員各司職責,法官只能監督

檢察官和律師兩造在辯論過程是否堅守「正當法律程序」,

至於有罪或無罪則由陪審團做出最終認定,

最後再交由法官決定罰責刑度。

 

有人擔心若交由「人民審判」,

台灣人民的薄弱法律素質以及容易受媒體影響,

是否合適?我們要問的是,檢察官和法官難道不會受媒體影響?

 

何止媒體,他們還可能受「政黨偏見和黨國意識形態」的影響。

陪審團制度在英國已實施超過六百年,

在美國實施也超過兩百年,

這些漫長成熟的司法實務經驗沒有值得我們效法之處嗎?

 
司改必須「創造性破壞」

再來談一部電影。

《十二怒漢大審叛》是一部有名的俄羅斯電影,

談的是十二個陪審員如何審理一個涉嫌弒父的車臣青年案件。

 

這十二位陪審員帶著各自的社會偏見、種族偏見和生命經驗,

從一開始的「一致認定有罪」到後來「逐步檢視證據和深入討論」後,

他們全部推翻原有的偏見,以「無罪共識決」挽救了無辜的青年。

 

這部電影有人性溫度、偏見衝撞與生命視野的觀照,

從如何放下個人偏見到重新凝視自己的責任

(我們討論的是一個「人」,如果輕率判有罪,他就要終身入獄,

永遠不能出來)。

 

甚至最後必須有人願意背負起「繼續照顧這位孤兒,

免於放出後被真凶追殺而死於街頭」的責任,

處處充滿讓人反思的深刻意涵。

法律不外常識。

 

平民陪審團的確可能帶著社會偏見和個人偏見,

但法官和檢察官不也是如此,甚至還有法律知識的傲慢與偏見,

比一般人更不容易放下。

 

評選出的陪審員是一般人民,更具備社會同理心和常識,

遠勝過專業法官和檢察官。

 

蔡總統是此次司法改革的領航者,

應掌握歷史契機、展現魄力開啟「牽一髮而動全身」的「陪審團制」

來進行司法大改革。我認為,唯有「創造性破壞」,

才能打破舊有僵化結構,讓司法從黨國化走向正常化,

重新贏回人民的信任。

 

亞當‧班福拉多(Adam Benforado)在《不平等的審判》書中說:

歷史的軌跡不一定歸向正義──除非我們將它導向正義。

 

司法改革所為何來?

 

是為了民主法治的深化鞏固,

以及追求法哲學的根本價值──尊重生命和公平正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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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主假象:

蔡英文的說法,這不是官民之間溝通上的問題

那麽到底發生了什麽事?

 

最大的癥結在於,

小英對於民主政府應有的角色與定位 欠缺理解。

 

多元民主社會必定會有眾多相互競爭的主張、甚至嚴重對立的訴求,

政府本身必須先建立正確清晰的施政理念,

然後強化擇善固執的心理準備;若事前沒有理念、走一步算一步,

事後又沒有抗壓性,事事討價還價做妥協,

則有心人士挾「民意」挑戰政府的情況,勢將層出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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