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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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出訪,隨行記者是否能「一例一休」再度引發爭議。
(照片來源:總統府)
社評:蔡英文給你「滿滿的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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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出訪, 累癱的隨行記者跟她說需要一例一休。
「那你不必跟我說,你去跟你的老闆說嘛,台灣就是這樣,
勞方都不自己去跟資方說,就是來跟政府抗議。」
她還表示,政府公親變事主,媒體(記者)要自立自強。
蔡英文的這段話殊堪玩味,
因為她說出了若干事實,也透露了她內心幽微的想法;
想要深化台灣的勞權,
如何解讀這樣的「事實」與「心態」格外重要。
媒體記者跟隨元首出訪是高壓力與高張力的採訪任務,
不僅行程與台灣日夜顛倒,有嚴重時差問題,
在結束白天的隨行採訪之後,
回到飯店趕稿還得不斷應付來自報社或電視台主管
對新聞與影像的需索;
更甚者,同行之間的競爭讓記者隨時處於可能被漏新聞的壓力,
往往夜不成眠。少則八、九天,多則十數天的採訪任務下來,
有人回國(或在途中)就生場大病,
或至少需要兩三天以上的完整休假日才能回復元氣。
關於媒體記者出國採訪能否休假的問題,
在去年勞動部廢止連上12天的《勞基法》函釋,
引發媒體高層與客運業者強烈反彈時,
本報在去年8月3日的社評《誰說記者出國採訪不能七休一日》
就曾寫道:
「當新聞性高時,媒體可以不惜下重本,
派出一整組採訪團出訪(兩三組人交叉採訪,人力當然可以替換);
當出訪的新聞性聊備一格時,運用駐外或特約記者稿件,
甚而改寫通訊社與同業稿件的狀況也所在多有,
又何來記者隨團出訪不能替換之說?」
不過,言者諄諄,聽者藐藐。
在媒體老闆與若干行業利益團體的壓力下,
不但繼續將屠宰業與運輸業於年節或休假日排除「七休一日」規定,
還以「因勞工於國外、船艦、航空器、闈場或電廠歲修執行職務,
致有連續工作逾六日之必要。」
將出國採訪的媒體記者繼續排除在七休一日的行列。
去年九月出現的這份函釋固然較以往的規定限縮,
但根本問題仍在於違法。
勞基法第36條舊法條既然規定:
「『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休息。」
亦即不管哪一天起算,勞工每七天至少休一天假
是法律強制規定的最基本勞動條件,若要做出例外規定,
至少仍必須以法律行之,
行政部門以任何函釋創造例外規定都屬違法。
蔡英文的行政部門既然為法律明訂的「勞工必須七休一日」
創造一個違法函釋,為媒體老闆開了一扇門,
可以要求記者在極高壓的環境下連續工作七天以上甚至更久,
記者不找妳又要找誰呢?
蔡英文說,勞工都只來跟政府抗議,卻不向資方抗議,
讓政府由「公親」變「事主」。
我們姑且先拋棄對政府價值的想像,
把它當成一個「公親」好了;
如果這「公親」真的既「公」又「親」也罷,
但當蔡英文理所當然地要勞工「自立自強」時,
怎麼沒聽過總統也要資本家大老闆們「自立自強」?
卻是每次都溫言婉語地用「我們帶回去研究」、
「我們來修法」回應資方?
蔡英文的「公親說」也顯示她把自己當成
一個不涉價值取向「滿滿的大平台」。
她的執政方式就是讓各方意見在這個平台上美其名「對話」,
但實則是互相角力,
然後視自己的政治利益選擇一個最有利的方式來執政。
從某個程度來講,
她已經掂量清楚勞工在這件事有多大的抗爭能量與斤兩,
所以她在勞資雙方與「公親政府」之間,
選擇了一個安全的位置,
即便這個角色有違法疑慮也不是她在意的。
真的,想要一例一休的記者回去問自己吧!
問問自己,
是如何臣服於媒體老闆的威嚇與政府的違法卻默不吭聲,
再來想想自己配不配得上七休一日。
至於那些想要爭取同性婚姻、合理年金制度的人,
你們也懂了嗎?自己的權利豈會憑空從天上掉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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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英文執政的事實與心態 ]
蔡英文的「公親說」也顯示她把自己當成
一個不涉價值取向「滿滿的大平台」。
蔡英文說,
勞工都只來跟政府抗議,卻不向資方抗議,
讓政府由「公親」變「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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