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料油毒害台灣 正義老總輕判8月

2016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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飼料油毒害台灣 正義老總輕判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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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導】

頂新集團旗下正義公司

被控將飼料油混摻製成食用豬油販售案,

高雄地院昨一審判決認定,

正義5項油品來源中,
母公司頂新從越南大幸福進口的油品合於法律規定,

僅裕發等4公司油源混充來源不明豬油,

有危害人體健康之虞,

但正義總經理何育仁、採購副課長胡金忞不知情,

僅因疏未確認油源品質,

各被依過失犯《食安法》等罪,

各判刑8月、4月。可上訴。

 

地檢署將提上訴

頂新集團疑生產劣油引發全台滅頂聲浪,

5地檢署分批起訴相關涉案油廠,

其中正義公司去年遭高雄地檢署起訴,

涉嫌向頂新等5公司購買混摻飼料油等有害人體健康的豬油,

透過通路商製成各種食品販售,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但法院審理認為,

頂新賣給正義的油品,

從進口、查驗等程序都符合法令,

僅裕發等4公司的油品,

摻有來源不明的豬油或飼料用名義進口的魚油、棕櫚油,

有危害人體健康之虞。

判決指出,

無證據證明正義故意購買問題油,

但總經理何育仁、採購副課長胡金忞

疏於要求上游廠商出具「品質切結保證書」,

 

未查證油品來源安全性,仍構成過失犯。

至於裕發負責人何吳惠珠和油品掮客李明忠,

因從2009年起賣劣油獲利約1300萬元,

被依詐欺等罪,各判刑5年10月、4年2月,

另外判裕發公司罰金600萬元。

高雄地檢署昨不認同判決,

認為正義公司被告判刑過輕,將提出上訴。

 

但正義委任律師指出,

「判決顯示正義也是受害者」,

頂新主管也認為,

本案與去年魏應充一審獲判無罪的結果都確認:

「頂新非黑心廠商。」

 

網友轟恐龍法官

昨判決出爐後,

網友在《蘋果》網站批「恐龍法官!」

也有網友嘲諷:

「判那麼輕,乾脆大家都來做黑心生意。」

 

律師黃士洋指出,

本件判決見解不會拘束或影響到目前台中高分院

正審理的頂新劣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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