炫富炫特權乃是一種罪惡!

2015-04-19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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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方朔,文化評論者)

◎南方朔

 

星期專論》

炫富炫特權乃是一種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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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有一種「炫耀行為」(Display Behaviour),

它為了宣示地盤主權、性的吸引力,以及保護後代,

經常會裝腔作勢,做出誇張的動作,

這是動物的權力行為。

 

法貴族炫耀 大革命上斷頭台

因此,炫耀乃是動物的一種本能,

到了人

類,這種炫耀更加複雜化。

 

當人類為了宣示它的權力,更會有系統的去炫耀。

 

古代的君主貴族都很會炫耀,

並把炫耀變成了一種習慣和禮儀。

 

炫耀的穿著打扮,炫耀的建築和儀仗,

炫耀的男女關係八卦傳奇,

炫耀是古代上層社會的特性。

 

法國一七八九年革命前,

就是一個炫耀到極其誇張程度的上層社會,

王公貴族的炫耀生活,使人民恨之入骨,

非把他們送上斷頭台不足以解恨。

 

這種古代的炫耀,到了工業革命後,

由於社會關係改變,

炫耀的主體已由王公貴族轉到了資本家豪門身上。

 

最讓人側目的乃是十九世紀後半到廿世紀初歐美的「鍍金年代」,

當時市場被做大,但社會又極鬆弛放任,於是富豪崛起,

許多富人都是靠政商關係而快速發跡,他們財大氣粗,

蓋豪宅、開遊艇、穿金戴鑽,

甚至家中寵物也都有珍珠鑽石項鍊,

對於這種土豪式的富人,

美國人稱之為「強盜公侯」(Robber Baron)。

 

這些土豪式的富人除了炫耀財富外,

還喜歡炫耀他們搞出來的種種男女八卦。

 

廿世紀初,

美國有個八卦記者作家溫切爾(Walter Winchell),

他每天去高檔俱樂部鬼混,各個富豪名流都會到他的座位前,

主動提供八卦,八卦是富豪名流揚名立萬的方式之一。

 

在大蕭條時代,

溫切爾靠著發八卦消息和寫八卦文章,

每個月就可收入卅五萬美元稿費。

 

炫耀和八卦乃是那個時代上層社會的主流價值。

 

鍍金年代 也是反富恨富時代

而當一個社會敗壞,

當然會出現糾正的批判力量,

「鍍金年代」因而也是個反富、恨富的時代。

 

反富恨富的大作家和思想家也一個個興起。

 

人們反富恨富是有理由的:

(一)

土豪式的富人崛起,

他們很多人並沒有真正的含金量,

而是靠政商關係及心狠手辣而發財,

因此,金光閃閃的外表下面並沒有多少真金。

 

(二)

一個社會必須有人助己助、人溺己溺的社區價值,

「鍍金年代」的富豪只追求個人的自私,

而不理會公益,

這些自私的人當然應受譴責。

 

(三)

正因為「鍍金年代」的反富恨富,

所以那個時代,

反富恨富也刺激出了「社區主義的罪惡感」,

許多富人開始良心不安,

於是「慈善人道主義」興起。

 

廿世紀初美國第一代的慈善人道家,

如卡內基、洛克斐勒、范德比爾特相繼出現。

 

他們都是良心不安的富豪,

他們捐錢辦善事,

捐錢出來辦醫院辦學校,形成了美國最可貴的傳統,

富人關心文化藝術,以及科學、教育及醫療之事,

富人的最深覺悟是,他們必須以自己的財富,

去做政府體系所不能做的事,帶頭讓美國走向未來。

 

美國的反富恨富,對人類的思想史,促成了重大的變化。

 

炫耀行為 人格上的重大疾病

(A)

西方人從前認為「嫉妒」是一種死罪,

所以反富恨富是起源於嫉妒的情緒,不值得支持。

 

但現在已發現反富恨富是有建設性的。

 

它可以催生出人的社區感和罪惡感,

從而昇華出新的社區精神和國家共識。

 

嫉妒所形成的改革,

證明了嫉恨是一種正面的熱情。

 

(B)

以前的人認為炫耀所顯示的只是炫耀者的沒程度和沒水準,

但現在的人已發現到,炫耀這種行為乃是人格上的重大疾病

 

炫耀是自私、自戀、是驕傲自大、是身體權力的濫用,

它否定了人們的社區價值,

因此炫耀也是一種「自鳴得意」和「自我讚美」,

甚至還是一種「自我崇拜」。

 

炫耀這種行為,已否定了現有的所有規範,

因此它已成了一種取代所有紀律的極大罪惡。

 

最近在台灣鬧得很大的阿帕契富豪旅遊團案,

表面上看起來它是一起涉及軍紀的醜聞,

但若深入追究,則可發現它其實乃是起與炫耀有關的案件。

 

阿帕契富豪團 打敗軍中紀律

近年來的台灣,

雖然很多年輕人生活日益艱難,

但的確也形成一群新富,他們財大氣粗、到處炫耀,

除了炫富外,也炫他們的社會關係和各種特權。

 

由於馬政府無能,沒有能力去維繫社會的秩序和紀律,

所以社會的每個部門都日益鬆弛,部隊裡當然也不例外,

所以部隊的裝備,當然也成了這些人炫耀特權的道具。

 

他們的炫耀和政府的鬆弛無能,

這兩種因素相疊,

阿帕契富豪旅遊團事件就自然而然的發生了。

 

現在的社會由於社交新媒體發達,

炫耀的人很容易就可以大炫特炫一番,

現在的那些富豪真的是「不炫白不炫」,

大家都在炫身體、炫財富、炫特權,炫耀碰到了軍中紀律,

軍中紀律當然被打敗!

 

而最使人憤慨的,

乃是此案鬧大後,一堆所謂的名流他們沒有是非,

居然在反富恨富上做文章,

認為人們對阿帕契案的指責是一種反富情緒;

他們對本案的炫耀,包括炫富炫特權不置一詞,

卻替別人隨便就扣上一頂反富的帽子。

 

富當然沒有錯,

但炫富炫特權卻無疑是嚴重的道德犯罪。

 

經過這次阿帕契案,台灣的新興豪門,

可能已需要體會當年美國反富恨富的經驗。

 

富人必須去做對的事,如果他們繼續炫富炫特權,

破壞社會的紀律,人們的反富恨富情緒就會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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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盜公侯( Robber Ba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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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現人性黑暗面 [ easy money raise evil ]

 

聯開宅另闢大門給貧民走,不同的人走不同的門,

被譏為「階級門」的爭議;

美河市也傳出住戶擬建「貧富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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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級門貧富牆人性黑暗面

 

[ 相關 ]  階級門與貧富牆[蘋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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