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18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56924
環團︰
花上百億處理費
20年後竟還須運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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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湯佳玲/台北報導〕
台電公司昨天公告招標核一、二廠的用過燃料移送境外再處理案,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等公民團體同聲譴責,
批評不僅讓本就有缺口的核後端經費雪上加霜,
且這些核廢料二十年後仍要送回台灣,
只是多花一筆錢,要求台電應儘快開啟核廢料社會共識討論,
而非擅自決定。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徐詩雅說,
現在國際上已經很少對核廢料進行再處理,
主要原因有三:
一是太貴,不符經濟成本;
二是排放大量輻污水;
三是增添核武擴散風險。
她說,
台電花一百多億元將一千兩百束核廢料送境外再處理,
卻只是核一、二廠用過燃料的四%;
人家說「花錢消災」,
但核廢料再處理二十年後還要回運台灣,
台灣還是要找核廢料最終處置場,
「沒有一件事是少做、沒有一分錢是少花!」
因此再處理完全只是多花一筆錢,
讓原本就已不足、僅兩千多億元的核後端基金更加雪上加霜。
核廢終端處理經費 將遭排擠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也指出,
核後端基金原本支應高、低階核廢料、核電廠除役、除污,
現在又多出一項天價的核燃料再處理費用,
嚴重排擠了原本核廢最終處置的經費資源;
也可以確定,未來電費勢必增加以支應額外的再處理成本,
下一代的經濟負擔將更重。
徐詩雅說,
核廢料再處理需排放大量的輻射水和輻射空氣,
法國AREVA公司的La Hague再處理廠周遭居民大表反彈。
她說,AREVA已許久沒接到訂單,
這次因與台灣協議獲得法媒高度關注,「實在太丟臉了!」
媽盟表示,
台電聲稱將託法國AREVA代售再處理所產生的鈽和鈾,
若無法找到買主,
台電需在第十一年起支付這些高濃度輻射物質的保管費,
無疑是「又多一張空白支票讓台灣人民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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