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玉秀/用救援冤案 紀念蔡墩銘老師

2014-11-03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26944

許玉秀/前大法官

 

許玉秀/

用救援冤案 紀念蔡墩銘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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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幾年前,

曾經在一個研討會後接到一個提問:

刑法好像和政治權力特別關係密切?

 

當時這麼回答:

一個國家的統治權,

在戰時透過武力表現,

在平時就是透過刑罰權來呈現。

 

然後我加上一段上課會跟學生說的話:

所以教授刑法課程的人,

經常是提著脖子上課,

特別是講授內亂外患罪的時候。

 

在戒嚴尚未走遠的年代,

聽者很容易心領神會。

 

三十六年前,

蔡墩銘老師曾經建議我以內亂罪為題,

撰寫碩士論文,

這個提議遭到當時的政大法研所施智謀所長否決。

 

不知道我們師徒二人,

是否因此免於陷入政治險境,

因為兩年後上演美麗島事件軍事大審,

論文必然有所批判。

 

如果批判是必要的,那麼後果恐將難以逆料。

 

在箝制思想的時代裡,

會想指導學生寫內亂罪的老師,

心裡在想甚麼?

 

美麗島事件之後,大約都明白了。

 

對美麗島事件及軍事審判的質疑,

讓老師成為多方諮詢的對象,

平常惜話如金的他,

開始在各種媒體發表對民主、法治與人權的看法,

從而加入一大群解嚴推手的行列;

經常一人在校園踽踽獨行的他,

逐漸出現在一些推動自由、民主理念的社會團體,

台灣法學會的前身中國比較法學會、澄社裡都有他的身影。

 

蔡老師是澄社二十一位創社元老之一,

更曾經擔任兩屆中國比較法學會理事長。

 

延續推動社會改革、追求民主法治、落實公平正義的信念,

蔡老師在一九九五年年底,

慨然受託領導執行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死刑判決的評鑑計畫。

 

那個判決評鑑計畫,

是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成立後,

所規劃的第一個判決評鑑計畫,

也是台灣司法改革的創舉。

 

當時最高法院以降的刑事司法實務界,

對救援該案的反彈,

經常喧騰報端,而刑事法學術界、法學界還普遍噤聲,

但向來受刑事司法實務界敬重的蔡老師,

竟然領頭接受判決評鑑的委託,

豈不是與刑事司法實務界為敵?

 

從來不大聲說話的蔡老師,毫不遲疑,勇敢行動。

 

經過蘇案辯護律師和許多支持者持續的努力,

蘇案終於得以在二○一二年無罪定讞。

 

那一年,正值老師慶祝八十大壽。

 

再有公信力的司法體系,也難免有冤案。

 

但是無論如何,別過臉去,不可能是面對可疑冤案應有的態度。

 

老師過世的這一年,三月十二日監察院公布調查報告,

指出二 ○○二年發生在台中縣警察局豐原分局轄區內的

「十三姨KTV」槍擊案,

在偵辦和判決過程中,

顯有疏於注意而得提起再審的事由。

 

八月二十五日新任檢察總長顏大和,

質疑彈道鑑定和取得被告自白可能有程序瑕疵,

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

 

這又是一個死刑或無罪的兩極事件,

該案被告鄭性澤,

已經失去自由十二年,

二○○六年死刑判決定讞至今八年,

因為國家執行死刑的政策,

可以說在過去八年裡,隨時命在旦夕。

 

蔡老師的告別式將於十一月九日

上午九時在第二殯儀館景仰廳舉行,

所有願意前往送蔡老師最後一程的人,

或者當日不能前往送行而心中感懷老師的人,

如果也願意為蔡老師做一件值得紀念的事,

可以考慮本文的建議:

持續關注並支持鄭性澤案的重新審理。

 

不要把臉別過去

蔡老師從不放言高論,

看起來也不是甚麼勇敢的人,

但面對司法可疑冤案,

他沒有把臉別過去。

 

敬愛他的門生故舊及新知,

我們也不要把臉別過去,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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