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06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19241
◎ 葉憲清
(作者為前國立體育學院校長)
體育署長應師法陳全壽 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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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四年仁川亞運會於十月四日閉幕,
我國以「十金、五十一總獎牌、第九名」的成績作收,
不但未能達臻參賽目標,而且遠落後上屆參賽成績一大截,
兵敗仁川,國人莫不喟嘆及失望。
體育署於民國一○一年元月二日
合併體育委員會(簡稱體委會)及體育司而成立,
是有史以來我國中央政府體育行政機關權力最大、經費最多、員額最多且資源最豐沛機關;
為展現其組織優勢及推展競技運動之意志,
訂定「二○一四年仁川亞運會二十金(其中奧運會項目十金)」、
「二○一六年里約奧運會三金二銀一銅」之參賽目標。
為能使仁川亞運會處女賽成績亮麗,
原體委會辦理競技運動官員
(諸如彭台臨先生、洪志昌先生)無縫接軌的繼續操刀,
競技運動經費年年增多至一年二十億六千多萬元,
官員續任國訓中心主任,
培訓輔導小組老委員續任且增添前體育官員,
建立一條鞭培訓行政管理制度,
最後組織五七九人(其中選手四一六人)史上最龐大代表團參賽,
很意外的竟然只得十金(其中奧運會項目七金),
賽前官員夸誕不經而意氣風發要奪「二十金」之豪語,
相去甚大,不忍卒睹。
我國參加歷屆亞運會以一九九八年曼谷亞運會
的「十九金、七十七總獎牌、第六名」的成績最優。
當時的賽事由體委會委託全國體總辦理,
即參加亞運會之「選」、「訓」工作,
悉由全國體總執行辦理,體委會只負指導、監督及補助經費之責。
自民國九十年起,因故全國體總被虛職化後,
政府直接執行亞運會「選」、「訓」工作,
不但每屆亞運會成績每況愈下,
而且仁川亞運會比賽成績落得墊底的下場,
撫今思昔,不勝唏噓。
完全執政,完全負責;
當下是體育署應急速恢復
全國體總辦理亞運會「選」、「訓」工作之時刻;
而競技運動專業能力不足且大吹法螺的體育官員,
也應師法體委會陳全壽主委,
因二○○六年杜哈亞運會成績不如預期而請辭下台。
因為台灣的競技運動推展不能再空轉,不能再虛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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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體育行政機關
權力最大、經費最多、員額最多且資源最豐沛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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