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地院維持原裁定 黃景泰200萬元交保

2014-06-20  18:08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036230

 

基隆地院維持原裁定

黃景泰20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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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嘉東、吳昇儒/基隆報導〕

基隆市議會議長黃景泰被控圖利等案,

基隆地院第二度召開羈押庭。

 

合議庭3位法官在訊後評議 3小時,仍維持原交保裁定,

但審酌黃身分、經濟能力,提高交保金至200萬元,

限制出境、出海。

基隆地院今天上午重新審理基隆市議會議長黃景泰聲押案,黃出庭應訊。(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院今天上午重新審理基隆市議會議長黃景泰聲押案,

黃出庭應訊。

(記者吳昇儒攝)

 

蒞庭主任檢察當庭提即時抗告,

希望將黃與卷證送高院裁定,

但法院仍決定以人、卷分離方式,

讓黃辦理交保後,在收到檢方抗告聲請書後,

以速件送高院。

 

基隆地院昨天清晨由審判長鄭景文

受命法官鄭富容

陪席法官施添寶合議庭做出裁定,

諭知黃景泰交保。

 

基隆地檢署不服基院裁定黃景泰120萬元交保,

當庭提出抗告。

 

高院認為,

檢廉在黃辦公室扣得500萬元現金的來源、去向,

仍有調查必要,昨天深夜11時,

撤銷黃的交保裁定,發回基院更裁。

 

基隆地院今天凌晨1時收到高院更裁理由書;

上午8點分案後重組聲押庭後,

上午11點召開第二次羈押庭,

經3名法官評議後,

維持原交保裁定,但提高交保金至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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