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04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776038
「郝」照顧同志…議員稱謝啟大可爽領1300萬
人民血汗錢!
〔記者涂鉅旻、游蓓茹/台北報導〕
前立委謝啟大去年七月起到北市府任職,
今年即可退休申請退休金,引發外界「爽退」質疑。
台北市議員徐佳青、市議員參選人簡舒培
昨召開記者會指出,
以台北市女性平均壽命八十六歲計算,
現年六十五歲、已有退休資格的謝啟大,
退休金不論擇領月退或一次領,都可領取一三○○萬元以上,
這都是人民的血汗錢。
一次領可領1316萬元
簡舒培指出,
謝啟大若今年底退休,
選擇退休金一次領,可領取一三一六萬元;
如謝擇領月退,
約可領一三八二萬元,
可見「郝龍斌對過去新黨的好朋友相當照顧」。
謝啟大︰回來協助郝龍斌
不過,
謝啟大反駁說,如果真要賺錢,
她回任法官的薪水及退休金都是現在三倍;
不當法官,以她的資歷及律師資格,
絕對有能力賺得比現職高數倍的月薪,
但她只想回來協助郝龍斌,並非貪圖錢財。
她也反批徐、簡兩人,
「不懂就不要亂開記者會」!
徐佳青也質疑,
日前北市一名未就學的八歲女童活活餓死,
剛好就是謝啟大督導的社福業務,
「就是有這樣的專委,才發生這樣的憾事!」
但謝啟大反駁,
她去年底調離督導婦幼保護業務,
現在負責市長交辦業務,
如果市長交辦她協助該事件後續,
她願意幫忙。
此外,市議員梁文傑、吳思瑤前日指
謝啟大蹺班到法院為前高院法官宋明蒼打官司。
台北市長郝龍斌昨澄清,
謝是義務輔佐人,沒收酬勞,
也向市府請假,符合程序。
不過,
律師顧立雄昨在臉書質疑,
依「公務員服務法」規定,
公務員不得兼任其他職務,
「律師法」也指律師不能同時擔任公務員。
謝啟大雖以「輔佐人」名義幫宋明蒼打復職官司,
但宋無表達能力障礙,
找謝就是請她擔任訴訟代理人,
雖不見得違法,但有取巧脫法嫌疑。
謝啟大則表示,她到北市府任職,
隨即取消律師登錄,
且她利用自己的休假,不收費用幫朋友,
當時法庭五個法官對她當輔佐人都沒意見,
「顧律師也沒有權利和資格提出任何意見」,
她絕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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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冠英退休後每月至少可領8萬多元]
郭冠英下週將過65歲生日,
趕在公務人員服務法規定「屆齡退休」前,
奇蹟似地回復並接續公職生涯。
郭冠英退休後可領500多萬元退休金;
他在1995年前累積的年資,
可回存享18趴優惠存款, 連退休金估每月至少可領8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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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自由貿易協議意味階級分化和世代剝奪>>貧富差距加大 ]
[馬英九政府是以年輕世代未來創業發展的可能性換取資本家的利益]
2008年國民黨重新執政,施政的首要課題–
建立與中國大陸更緊密的經貿關係 。
兩岸自由貿易協議架構完成,
意味階級分化和貧富差距將隨之加深。
馬英九政府是以年輕世代未來創業發展的可能性,
換取擁有強大遊說力道的資本家的利益。
為了阻止自己遭到「世代剝奪」, 年輕世代起而奮力抗擊。
台灣自由開放的政治、社會環境將因為服貿遭到侵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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