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花的民主

05.0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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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花的民主

 

台灣太陽花學運繼續延燒,德國《日報》評論認為,

台灣政府必須加大政策的透明度並進行公開辯論,如此將是民主的一次勝利。

《斯圖加特報》則發表文章,分析艾未未作品的藝術價值。

(德國之聲中文網)

台灣反服貿太陽花學運越演越烈,

學生佔領立法院已逾兩週。

 

柏林《日報》本周刊登一篇評論,

題為“自由貿易的民主測驗”(Demokratietest für den Freihandel)

 

評論的導言寫道,

佔領立法院是個好現象,

看來中國人與民主還是相當般配的。

 

台灣已經證明了中國人適合民主。

中國共產黨則一再否認。

如今台灣的一場新學運更將民主帶往更高層級。

這場’太陽花學運’不只讓華人世界上了一堂課。

 

台灣與中國簽訂的服務貿易協定是學生佔領立法院的導火索。

作者分析了引發此次抗議的三項因素:

“1.自由貿易中總是有贏家和輸家,後者挺身反抗,

他們有權在通過協定前要求全面公開透明化。

 

2.若只是秘密協商而且重要細節隱晦不明

–如歐洲和美國之間的跨大西洋夥伴關係談判

–當然會引發抗議浪潮。

若像台灣立法院這樣的民主機構也無法發揮作用,

人民將質疑,他們辛苦捍衛的民主究竟還有什麼價值。

 

3. 台灣民眾間多年來存在對立,

民意分屬親北京的執政黨以及批評北京、支持獨立的陣營。

北京過去曾意圖通過軍事威脅統一台灣,

如今許多人擔心在經濟上受到大陸擁抱。”

 

評論最後指出:

“台灣總統馬英九已處在防守之勢。

學生的行動並非是為了使立法院癱瘓,

而是要爭取它恢復法律規定的功能,

因此他們的行動在民眾間驚人地受歡迎。

 

政府無法對占領者使用暴力手段,

這也是因為那會令人想起

25年前北京的民主運動遭到暴力鎮壓。”

 

“因此,馬英九總統必須通過加強透明度和擴大公開辯論,

對占領者做出讓步。如此一來,這將是民主的一次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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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已經證明了中國人適合民主。

中國共產黨則一再否認。

如今台灣的一場新學運更將民主帶往更高層級。

這場’太陽花學運’不只讓華人世界上了一堂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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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不是華人社會 ]

[ 台灣人不是中國人 ]

[ 台灣人南島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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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2758號決議(1971.10.25)

否定 蔣介石中華民國駐聯合國代表團」,

裁定蔣氏政權中國的非法政府

移駐台灣也屬非法

( 台灣日本領土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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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府聲稱 自治島嶼台灣中國的領土。

 中國外交部稱釣魚台為"中國台灣"固有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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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克蘭 vs. 台灣 ( Ukraine vs. Taiwan )

克里米亞 vs. 中國台北 ( Crimea vs. Chinese Taipei ) 

 馬英九 vs. 亞努科維奇 ( Ma vs. Yanukovy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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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中華民國,成立於一九五○年三月它不是國家)

< 台灣視同國家 > ]

馬英九停留在一九四七年恐龍憲法虛構中華民國,

則只配以流亡政府地位,霸佔台灣,領土只有金門馬祖

 

美國移民簽證規定

美國認定金、馬屬「福建省」福建省中國

對美國而言,台澎主權未定,金馬主權中國並無爭議。

 

台灣關係法相關的移民法修正案

台灣「視同國家」,給台灣兩萬名移民配額,

台灣關係法對「台灣」的定義,只限「台灣與澎湖」,不含金、馬,

在金、馬出生者國籍列為「中國」,不能享受「台灣」的移民配額

 

馬英九接受一個中國原則使「中華民國」再淪為流亡政府

佔領主權歸台灣人民台灣主權歸中國金、馬

 

相關  ]  把台灣當國家看 [  王景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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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中國人一丘之貉]

 

隨著台北政府逐漸傾向將台灣界定為中國的主權領土

也難怪日本方面會感到驚憂。

台灣人自己也該驚憂,

畢竟,台灣在二次大戰後的國際地位「未定」,

明載於舊金山和約,也是日本對台關係形而上的核心。

 

台灣地位未定」也是美台關係的核心方針。

 

至於其他簽署舊金山和約的國家,

如英國、澳洲與加拿大,也分享台灣地位「未定」此一哲理,

即便五十八年後它們已不見得會為此輾轉難眠。

不過,

台灣地位未定卻讓日本外交官員

(至少是處理中國與台灣事務的外交官員)徹夜難眠。

 

在美國眼中,「中華民國」根本不存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了中華民國代表中國,

對美國來說,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

美國政府在「中華民國」地位上的立場,

根本沒有什麼「未定」。

 

這些是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十六日美中建交公報」的精髓。

 

跟齋藤不同的是,

韋德寧沒花時間在心裡分清楚「台灣」與「中華民國」,

否則他應該會注意到,台灣─而非「中華民國」─的地位未定。

再者,倘若韋德寧曾多花點時間思考,

就不會將

台灣做為「國際社會一個國家」的客觀地位

將之與

美國政府不對台灣在國際社會的地位採取立場官方態度混淆

當時我們並未聽到

台灣的「中國國民黨」抱怨韋德寧失言,

原因可能出在國民黨人都堅稱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無論這個中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還是韋德寧口中地位「未定」的中華民國。

 

[ 相關 ] 齋藤正樹的台灣地位未定論《譚慎格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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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不該選舉ROC總統  >

 [ 台灣不該選舉中華民國總統]

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羅斯蕾婷娜

2011年六月十六日華府辦台灣為何重要」聽證會,

她強調

台灣關係法雷根總統六項保證仍然有效指導美台關係」;

其中一項(台灣故意漏網的新聞)是

她質疑「台灣不該選舉ROC總統」。

>>>>

美國早已廢止ROCROC還政台灣人民進行建制。

台灣朝野應有正確認識和心理準備。

相關—>續「與鄭弘儀談公投」[連根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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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 毛澤東的共產黨軍隊在內戰中獲勝,

委員長蔣介石帶領吃了敗仗的國民黨軍隊逃到台灣。

 

以蔣介石為領袖的中華民國

宣稱自己是大陸的合法統治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則自稱是台灣的合法統治者

 

隨着台灣20世紀80年代和90年代開始實行民主

長期遭到壓制的台獨呼聲也開始冒頭。

 

中國應對這些願望的方式​​往往是威脅。

[ 相關 ] 兩岸服貿協議觸及台灣敏感神經[紐約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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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人的國籍 ??? ]

 

一九五二年四月廿八日「舊金山和約」生效,

台灣人才正式喪失日本國籍

一九五二年八月五日「中日和約」,

台灣人被強迫安排為「中華民國國民」。

當時未給台灣、澎湖住民作事前的「國籍選擇權」。

一九七二年九月廿九日在日中建交時,

「中日和約」失效,台灣人的國籍未再做安排。

 二○○九年四月七日美國法院判決,台灣人「無國籍者」。

目前,台灣為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統治,

全世界誤以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此與條約、史實及國際法原則不符。

 

[ 相關] 清醒台灣人 [   楊劉秀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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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台灣為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統治 ???

目前,台灣國民黨殘餘者虛構的中華民國政府統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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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人民生活在中國國民黨捏造的歷史騙局中

取台灣人民選票延續殖民統治台灣澎湖。 ]


[台灣人民誤以為全民直選
選舉代表台灣人民的總統
 
卻是
 
延續台灣非法中國政權世紀大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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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關條約係一八九五年四月十七日

在日本下關(馬關)簽訂,

在同年五月八日換文後始生效力。

台灣固然根據條約屬於日本國

但是台灣島上住民的國籍問題,

則有選擇的可能。

在條約換文生效後兩年內

台灣住民可以透過離開或留在台灣的方式,

來決定自己的國籍。

此項「國籍選擇權」為基本人權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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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六年一月

國民政府公告將台灣住民「恢復」中華民國國籍,

曾引來英國、美國外交部的抗議。

當時外交部長王世杰

台籍民意代表黃國書的信函曾提及此事

同書第八十二頁記載,

一九四六年一月二十日

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

根據一月十二日行政院命令,

公布台灣省省民

自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以後

回復中國國籍

英國外交部一九四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致中華民國駐英大使館目前收存在國史館的函件指出:

「台灣雖已為中國政府統治,

英國政府歉難同意台灣人民業已恢復中國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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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務院於一九四六年十一月

致中華民國備忘錄,與英國立場完全一致。」

一九五二年四月十九日公布的日本政府公文書指出,

和平條約生效日起,台灣人喪失日本國籍。

由此可見,

台灣人和平條約生效之前被迫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是荒謬無理,也不合國際法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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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葉公超部長

一九五二年七月間向立法院提出「中日和平條約」

(指即台北和約)案之補充說明指出,

「第十條規定台、澎人民及法人之地位,

金山和約所無,但其對我之重要性甚大。」

而在台北和約生效的七年前,

未經台灣人民「同意」或「選擇」,

被迫地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顯然違反國際法原則。

 

[ 相關] 國籍選擇權  [  陳逸南《北社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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