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4.2014
開花的民主
台灣太陽花學運繼續延燒,德國《日報》評論認為,
台灣政府必須加大政策的透明度並進行公開辯論,如此將是民主的一次勝利。
《斯圖加特報》則發表文章,分析艾未未作品的藝術價值。
(德國之聲中文網)
台灣反服貿太陽花學運越演越烈,
學生佔領立法院已逾兩週。
柏林《日報》本周刊登一篇評論,
題為“自由貿易的民主測驗”(Demokratietest für den Freihandel) 。
評論的導言寫道,
佔領立法院是個好現象,
看來中國人與民主還是相當般配的。
“台灣已經證明了中國人適合民主。
中國共產黨則一再否認。
如今台灣的一場新學運更將民主帶往更高層級。
這場’太陽花學運’不只讓華人世界上了一堂課。 “
台灣與中國簽訂的服務貿易協定是學生佔領立法院的導火索。
作者分析了引發此次抗議的三項因素:
“1.自由貿易中總是有贏家和輸家,後者挺身反抗,
他們有權在通過協定前要求全面公開透明化。
2.若只是秘密協商而且重要細節隱晦不明
–如歐洲和美國之間的跨大西洋夥伴關係談判
–當然會引發抗議浪潮。
若像台灣立法院這樣的民主機構也無法發揮作用,
人民將質疑,他們辛苦捍衛的民主究竟還有什麼價值。
3. 台灣民眾間多年來存在對立,
民意分屬親北京的執政黨以及批評北京、支持獨立的陣營。
北京過去曾意圖通過軍事威脅統一台灣,
如今許多人擔心在經濟上受到大陸擁抱。”
評論最後指出:
“台灣總統馬英九已處在防守之勢。
學生的行動並非是為了使立法院癱瘓,
而是要爭取它恢復法律規定的功能,
因此他們的行動在民眾間驚人地受歡迎。
政府無法對占領者使用暴力手段,
這也是因為那會令人想起
25年前北京的民主運動遭到暴力鎮壓。”
“因此,馬英九總統必須通過加強透明度和擴大公開辯論,
對占領者做出讓步。如此一來,這將是民主的一次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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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已經證明了中國人適合民主。
中國共產黨則一再否認。
如今台灣的一場新學運更將民主帶往更高層級。
這場’太陽花學運’不只讓華人世界上了一堂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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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不是華人社會 ]
[ 台灣人不是中國人 ]
[ 台灣人是南島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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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2758號決議(1971.10.25)
否定 蔣介石「中華民國駐聯合國代表團」,
裁定蔣氏政權為中國的非法政府,
其移駐台灣也屬非法。
( 台灣屬日本領土至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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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府聲稱, 自治島嶼台灣是中國的領土。
中國外交部稱釣魚台為"中國台灣"固有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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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克蘭 vs. 台灣 ( Ukraine vs. Taiwan )
克里米亞 vs. 中國台北 ( Crimea vs. Chinese Taipei )
馬英九 vs. 亞努科維奇 ( Ma vs. Yanukovy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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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的中華民國,成立於一九五○年三月它不是國家)
< 台灣視同國家 > ]
馬英九停留在一九四七年恐龍憲法的虛構中華民國,
則只配以流亡政府地位,霸佔台灣,領土只有金門與馬祖。
美國移民簽證規定:
美國認定金、馬屬「福建省」,而福建省屬中國。
對美國而言,台澎主權未定,但金馬主權歸中國,並無爭議。
台灣關係法和相關的移民法修正案,
把台灣「視同國家」,給台灣兩萬名移民配額,
台灣關係法對「台灣」的定義,只限「台灣與澎湖」,不含金、馬,
在金、馬出生者國籍列為「中國」,不能享受「台灣」的移民配額。
馬英九接受一個中國原則,使「中華民國」再淪為流亡政府,
佔領主權歸台灣人民的台灣,和主權歸中國的金、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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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中國人一丘之貉]
隨著台北政府逐漸傾向將台灣界定為中國的主權領土,
也難怪日本方面會感到驚憂。
台灣人自己也該驚憂,
畢竟,台灣在二次大戰後的國際地位「未定」,
明載於舊金山和約,也是日本對台關係形而上的核心。
「台灣地位未定」也是美台關係的核心方針。
至於其他簽署舊金山和約的國家,
如英國、澳洲與加拿大,也分享台灣地位「未定」此一哲理,
即便五十八年後它們已不見得會為此輾轉難眠。
不過,
台灣地位未定卻讓日本外交官員
(至少是處理中國與台灣事務的外交官員)徹夜難眠。
在美國眼中,「中華民國」根本不存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了中華民國代表中國,
對美國來說,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
美國政府在「中華民國」地位上的立場,
根本沒有什麼「未定」。
這些是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十六日「美中建交公報」的精髓。
跟齋藤不同的是,
韋德寧沒花時間在心裡分清楚「台灣」與「中華民國」,
否則他應該會注意到,台灣─而非「中華民國」─的地位未定。
再者,倘若韋德寧曾多花點時間思考,
就不會將
台灣做為「國際社會一個國家」的客觀地位,
將之與
美國政府不對台灣在國際社會的地位採取立場的官方態度混淆。
當時我們並未聽到
台灣的「中國國民黨」抱怨韋德寧失言,
原因可能出在國民黨人都堅稱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無論這個中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還是韋德寧口中地位「未定」的中華民國。
[ 相關 ] 齋藤正樹的台灣地位未定論《譚慎格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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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不該選舉ROC總統 >
[ 台灣不該選舉中華民國總統]
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羅斯蕾婷娜
2011年六月十六日華府辦「台灣為何重要」聽證會,
她強調
「台灣關係法和雷根總統六項保證仍然有效指導美台關係」;
其中一項(台灣故意漏網的新聞)是
她質疑「台灣不該選舉ROC總統」。
>>>>
美國早已廢止ROC,促ROC還政台灣人民進行建制。
台灣朝野應有正確認識和心理準備。
相關—>續「與鄭弘儀談公投」[連根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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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 毛澤東的共產黨軍隊在內戰中獲勝,
委員長蔣介石帶領吃了敗仗的國民黨軍隊逃到台灣。
以蔣介石為領袖的中華民國
宣稱自己是大陸的合法統治者,
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則自稱是台灣的合法統治者。
隨着台灣20世紀80年代和90年代開始實行民主,
長期遭到壓制的台獨呼聲也開始冒頭。
中國應對這些願望的方式往往是威脅。
[ 相關 ] 兩岸服貿協議觸及台灣敏感神經[紐約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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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人的國籍 ??? ]
一九五二年四月廿八日「舊金山和約」生效,
台灣人才正式喪失日本國籍,
依一九五二年八月五日「中日和約」,
台灣人被強迫安排為「中華民國國民」。
當時未給台灣、澎湖住民作事前的「國籍選擇權」。
一九七二年九月廿九日在日中建交時,
「中日和約」失效,台灣人的國籍未再做安排。
二○○九年四月七日美國法院判決,台灣人為「無國籍者」。
目前,台灣為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統治,
全世界誤以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此與條約、史實及國際法原則不符。
[ 相關] 清醒台灣人 [ 楊劉秀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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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台灣為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統治 ???
目前,台灣為國民黨殘餘者虛構的中華民國政府統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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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人民生活在中國國民黨捏造的歷史騙局中,
[台灣人民誤以為全民直選選舉代表台灣人民的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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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關條約係一八九五年四月十七日
在日本下關(馬關)簽訂,
在同年五月八日換文後始生效力。
台灣固然根據條約屬於日本國,
但是台灣島上住民的國籍問題,
則有選擇的可能。
在條約換文生效後兩年內,
台灣住民可以透過離開或留在台灣的方式,
來決定自己的國籍。
此項「國籍選擇權」為基本人權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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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六年一月
國民政府公告將台灣住民「恢復」中華民國國籍,
曾引來英國、美國外交部的抗議。
當時外交部長王世杰
致台籍民意代表黃國書的信函曾提及此事。
同書第八十二頁記載,
一九四六年一月二十日,
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
根據一月十二日行政院命令,
公布台灣省省民
自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以後
回復中國國籍。
英國外交部一九四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致中華民國駐英大使館目前收存在國史館的函件指出:
「台灣雖已為中國政府統治,
英國政府歉難同意台灣人民業已恢復中國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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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務院於一九四六年十一月
致中華民國備忘錄,與英國立場完全一致。」
一九五二年四月十九日公布的日本政府公文書指出,
和平條約生效日起,台灣人喪失日本國籍。
由此可見,
台灣人在和平條約生效之前被迫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是荒謬無理,也不合國際法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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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葉公超部長
一九五二年七月間向立法院提出「中日和平條約」
(指即台北和約)案之補充說明指出,
「第十條規定台、澎人民及法人之地位,
為金山和約所無,但其對我之重要性甚大。」
而在台北和約生效的七年前,
未經台灣人民「同意」或「選擇」,
被迫地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顯然違反國際法原則。
[ 相關] 國籍選擇權 [ 陳逸南《北社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