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大兵不知道的事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l/23/today-o3.htm

屈大兵不知道的事

◎ 廖念漢

二○○六年六月,

陸軍儀隊士兵屈肇康在部落格裡發表

「想拿槍往陳水扁腦門插下去」等文字,旋即被軍法單位羈押,

罪名是陸海空軍刑法第十六條「煽惑軍人暴動罪」(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七月十九日,基於「不教而殺謂之虐」等七項理由,

我以「搶救屈大兵」為題投書報端,當天即火速被軍法司處長王少將約談,

副處長蔣上校問訊,蔣問我認不認罪,我說何罪之有?

他說我一與國防部政策唱反調,二為詆毀三軍統帥。

我答一、關屈已是國防部政策嗎?

二、「慈悲沒有敵人、智慧不起煩惱,這是三軍統帥的座右銘」,

這句話何處詆毀陳總統?

所以我概不認罪,並拒蓋手印。

蔣要我聽候處分,王則轉達司長劉中將非常震怒,要我有調職準備。

三日後,

忽接總政戰局長吳達澎上將約見,我預判「凶多吉少」,

先與監區幹部合影並打包準備走人;有位幹部幽我一默說:

主任該不會由「行政區」直接進入「戒護區」吧!

我苦笑以對。

準時報到敬完禮後,吳上將請我坐,我筆直腰坐二分之一板凳,

吳很親切地說了第一句話:

讀書人,不要那麼拘束,請坐全板凳。

接著問我投書動機等,

我陳述網路刺殺三軍統帥是國軍史無前例之事,

宜列入莒光日軍紀宣導等作為,以杜類案。

最後,局長拍我肩膀,要我多替國軍說些「公道話」,

此案「高層」並無指示任何懲處,要我安心回原單位繼續服務。

九月五日,屈獲不起訴處分當庭釋放

理由是「屈在網路部落格發表的言論,不是針對不特定大眾,

傾向不屬於公開散布,無犯罪意圖,因此無罪判決確定」;

屈闖下「滔天大禍」,卻鴻星高照於十月平安退伍。

不知屈肇康有無想過,

如果沒有他要刺殺的陳水扁「罩」他,

或許他今年才剛從六甲軍監出獄,

畢竟光是「外省幫的隨我去血洗總統府」這句話,

在主客觀的法律構成要件及犯意上即極具爭議。

而所謂「白色恐怖」及「族群對立」,

就在陳總統「慈悲沒有敵人、智慧不起煩惱」危機處理下,

雲消霧散。

七年前此時,我滿腔熱血欲效法司馬遷上書救李陵故事,

惟我比太史公幸運何止百倍,不但平安退伍且蛋蛋仍在。

最後企盼國防部能夠將此段史實,

列入陳總統在國軍史蹟上應有之正面評價,不容抹煞。

(作者曾任國防部台南軍事監獄上校政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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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在台北榮總見過陳水扁(對媒體發表非正面談話) 意圖落井下石 ? ]

孔傑榮 (Jerome A. Cohen) 認為,

「我對陳水扁和他的妻子並無任何同情

我認為他們的行為令人震驚,也是可悲和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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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12月曾見過陳水扁的

紐約大學(New York University)法律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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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大學法律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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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關 ]

陳水扁保外就醫在台灣引發激烈爭論 [ AUSTIN RAMZY, 紐約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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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基本的司法常識是按事實審理

簡直不可想像,

一個哈佛畢業、做過法務部長的現任總統,

居然要求司法界按所謂人群的「期待」判案

[ 相關「扁案」到底是什麼性質  [《台灣海外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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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系教授 ???  ]

如果有律師法律人政治人物 對扁的入黨說三道四,

只能說, 這些人連

最基本的法學素養

最基本的「程序正義」,

最基本的民主法治觀念

都不懂。

[ 相關阿扁是政治犯 不是貪污犯 [  鄭文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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