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要刪警勤加給 柯P:我花錢還不同意?

2015-01-02  07:26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195474

 

內政部要刪警勤加給

柯P:我花錢還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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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內政部指示試行1年的「首都警察勤務加給」制度

從今年開始暫緩發放,

引起北市警察反彈,

昨天台北市長柯文哲受訪時質疑反問:

奇怪耶!

我要花錢給警察,內政部還不同意?」

台北市警局發函要求各分局緩發北市首都加給。(記者劉慶侯翻攝)

台北市警局發函要求各分局緩發北市首都加給。

(記者劉慶侯翻攝)

柯文哲受訪時質疑反問:「奇怪耶!我要花錢給警察,內政部還不同意?」(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柯文哲受訪時質疑反問:

「奇怪耶!我要花錢給警察,內政部還不同意?」

(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聯合報》報導,

柯文哲昨天被媒體問到警察勤務加給的問題,

連說兩次「奇怪」,他先是說「奇怪,預算不是編了嗎?」

接著又不耐煩地說「奇怪耶!」對內政部的「要求」不能理解。

 

報導指出,

柯文哲說,整件事情他還不是很清楚發生什麼事,

他下週一上班時會再去了解,

說完忍不住反問:「我要花錢給警察,內政部還不同意?」

《三立新聞》報導,

不少北市基層員警聽聞後抱怨內政部管太多,

甚至還有員警表示,

內政部根本是想「修理柯P」。

 

警聲會會長陳明怡說,

很像是國民黨輸了,

想要惡整、秋後算帳,

她強調,基層員警可以不要加給,

但是加班費要實報實銷!

 

內政部要求北市警察勤務加給暫緩發放,

警政署也同意內政部說法,

但因地方自治權責權限,只要柯文哲不同意暫緩發放,

此項福利還是會被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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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長柯文哲受訪時質疑反問:

奇怪耶!

我要花錢給警察,內政部還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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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論:誰在演 《全民公敵》

2014年01月11日

蘋論:誰在演 《全民公敵》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111/35571613/%E8%98%8B%E8%AB%96%EF%BC%9A%E8%AA%B0%E5%9C%A8%E6%BC%94%E3%80%8A%E5%85%A8%E6%B0%91%E5%85%AC%E6%95%B5%E3%80%8B

 

警政署發文高公局和遠通電收,

宣稱因為要偵查潛在犯罪行為,

所以要求提供全天候所有上國道車輛的行車紀錄,

以建置一套維護治安的「國道行車資訊查詢系統」。

 

此事遭到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

在本報《蘋中信》專欄揭露後,

交通部長急忙推翻高公局日前的決定,

指稱不提供資料給警政署。

 

這一場正在上演的《全民公敵》戲碼,

完全顯露國家公務機關對於隱私保護與法治精神毫無認識。

 

和中國查IP沒兩樣

不少人認為「沒犯罪為什麼怕監控?」

尤其三天前一件發生在台北永康街鬧區的強盜毀容案,

正是透過台北市設置嚴密的「電子城牆」,

才讓歹徒在短短一天內繩之以法。

在科技日新月異下,

國家機器以國家安全及治安維護之名,

早就可以輕易地蒐羅我們的個資隱私;

有人認為這會讓我們更加安全,

但反過來要問的是:

你怎麼知道有權力的人,會拿我們的資料做什麼?」

此次事件的嚴重之處在於警政署要求遠通電收「無任何條件,

不分時段時間車輛,

只要行經高速公路之行車紀錄資訊均提供給刑事局。」

 

試問:

誰提供你刑事局這麼大的權力可以蒐集所有用路人的資訊

 

法律依據何在?

 

刑事局真要調閱高速公路行車紀錄進行犯罪偵查,

大可透過正當法律程序提出申請,

警政署身邊擺著一份「國道行車資訊查詢系統」是要做啥?

有心人若透過「國道行車資訊查詢系統」,

可輕易地比對車牌號碼資料,掌握用路人的去向,

此與中國政府要求電信公司交出所有人上網的IP位址有何二致?

 

又與「老大哥」隨便掛線

監聽我們的電話又有何不同?

 

在沒有明確的法律授權或涉及重大法益下,

此舉當然已明確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公然違反《個資法》

這也不禁讓人想起馬英九在九月政爭時曾對監聽下的註解:

立法委員沒有違法,就不用擔心被監聽!」

 

既有此「上樑」,

於是警政署敢以偵查犯罪之名,

公然違反個資使用的法律保留原則、蒐羅用路人行車資訊,

高公局更唯唯諾諾不敢捍衛用路人個資;

正所謂「上有好者,下必甚焉。」

一件違法的行為,

居然還有人說做壞事的人才會怕監控。

 

台灣的法治教育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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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驗民主的細節   戳破台灣民主法治假象  ]

 

誰提供刑事局這麼大的權力

可以蒐集所有用路人的資訊

 

法律依據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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