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再延押兩月 扁辦抨擊政治考量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oct/8/today-p5.htm
〔記者楊國文、李欣芳/台北報導〕
涉及國務機要費等案、
已羈押六百八十天的前總統陳水扁,
高等法院合議庭認為,
扁被判廿年重罪,
且扁家海外匯款尚有三百多萬美元未匯回,
加上其曾任總統具影響力,
扁逃匿的可能性極高,
且扁一再主張本案是政治事件,
不無藉端尋求「政治庇護」可能,
昨天再度裁定延押,
自十月十九日起算,
再延押兩月。
陳水扁律師石宜琳昨則抨擊,合議庭羈押扁的理由了無新意,幾乎是將上次羈押裁定書再抄一遍,擺明就是要押扁,律師團將提出抗告。
陳水扁辦公室主任陳淞山昨天說,續押在扁辦意料之中,扁也認為他會被繼續延押。
但他也質疑這是政治考量的裁定,指馬政府考量若釋放阿扁,將會對國民黨的五都選舉有負面影響,因此選前不讓扁獲釋。
高院合議庭裁定指出,扁與吳淑珍將部分犯罪所得漂白,
經多重帳戶洗錢到海外,
藏匿在人頭戶下,有逃避司法追訴可能,
也可能利用扁家仍在海外資產,在國外享受優渥生活;
合議庭也重申扁曾任總統,
較一般人熟悉潛逃管道,
逃匿海外可能性高。
對於扁認為查扣的海外匯款一千八百四十多萬美元,
已全數匯回,
合議庭指出,
扁家海外匯款應有兩千兩百多萬美元,
兩者尚有三百多萬美元差距未匯回,
不能僅以投資虧損等理由交代,
有可能被做為扁家逃亡時所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