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把國法當家法玩

馬把國法當家法玩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pr/20/today-o7.htm

◎ 沈建德

立法院初審為特別費除罪,

但國務機要費、村里長費不在內,

立刻引起聯想,

馬這恐是在為他的副總統

除去參選障礙、關扁、「綁」村里長。

因為,蕭、吳都有特別費問題;

扁是唯一大篇幅(2008.3.14倫敦金融時報)

拆穿馬英九開羅謊言

及九二共識的中華民國總統;

而二○一二快到了,馬需要「柱仔腳」,

政治干涉法律並非無的放矢。

本月初(八日)美國的人權報告就是證據。

*

第一節質疑馬介入扁案,先押後訴、押人審案,

檢察官洩密、司法不透明等等,

原文為

The Chen trial heightened scrutiny of issues such as pre-indictment and pretrial detention, prosecutorial leaks, other possible prosecutorial misconduct, and transparency in judicial procedures。

第四節

指馬不透明,一審扁被判無期,

已無串供之慮,照理該放人,讓他上訴,

但陳仍在押

Chen remained in custody while he appealed his high court conviction,

而馬的大法官會議竟裁定,

台北地院的審理過程合乎法定程序

the Constitutional Court upheld the constitutionality of judicial procedures used by the Taipei District Court in the Chen case。

*

馬把國法當家法,

連美國人也看不下去,

做為當事人的你呢?

(作者為留美企管博士,現為台灣國臨時政府總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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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民主的細節戳破台灣民主法治假象]

 

扁再延押兩月 扁辦抨擊政治考量

 

扁再延押兩月 扁辦抨擊政治考量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oct/8/today-p5.htm

〔記者楊國文、李欣芳/台北報導〕

涉及國務機要費等案、

羈押六百八十天的前總統陳水扁,

高等法院合議庭認為,

扁被判廿年重罪,

且扁家海外匯款尚有三百多萬美元未匯回,

加上其曾任總統具影響力,

扁逃匿的可能性極高,

且扁一再主張本案是政治事件,

不無藉端尋求「政治庇護」可能,

昨天再度裁定延押,

自十月十九日起算,

再延押兩月。

陳水扁律師石宜琳昨則抨擊,合議庭羈押扁的理由了無新意,幾乎是將上次羈押裁定書再抄一遍,擺明就是要押扁,律師團將提出抗告。

陳水扁辦公室主任陳淞山昨天說,續押在扁辦意料之中,扁也認為他會被繼續延押。

但他也質疑這是政治考量的裁定,指馬政府考量若釋放阿扁,將會對國民黨的五都選舉有負面影響,因此選前不讓扁獲釋。

 

高院合議庭裁定指出,扁與吳淑珍將部分犯罪所得漂白

經多重帳戶洗錢到海外,

藏匿在人頭戶下,有逃避司法追訴可能,

也可能利用扁家仍在海外資產,在國外享受優渥生活

合議庭也重申扁曾任總統,

較一般人熟悉潛逃管道,

逃匿海外可能性高。

 

對於扁認為查扣的海外匯款一千八百四十多萬美元,

已全數匯回,

合議庭指出,

扁家海外匯款應有兩千兩百多萬美元,

兩者尚有三百多萬美元差距未匯回,

不能僅以投資虧損等理由交代

有可能被做為扁家逃亡時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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