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國團也享18趴
去年貼息上億元
員工爆料
高階主管全薪18萬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mar/18/today-life1.htm
〔記者謝文華、劉力仁、林恕暉/台北報導〕
成立將滿一甲子,
轉型為社團法人已二十二年的中國青年救國團,
其退休員工竟和軍公教一樣,
民國八十四年前的年資,
得享十八%的員工優惠利息存款!
以目前銀行存款利息計算,
約七百名符合條件員工全數退休後,
救國團每年得編列一億七千多萬元利息補貼。
中小型公益團體常傳出發不出薪水,
被迫裁員窘境,救國團員工卻爆料,
高階主管薪資比照中央部會,
主任底薪約九萬、全薪約十八萬,
相當於部長級高薪;副主任和處長底薪四萬多,
全薪各約十二萬、十萬,
逼近次長、處長級全薪。
有處長退休 月息就6萬元
截至去年,救國團已退休三百名員工,
總計優存十八%金額六億多,
救國團去年必須補貼約十七%利息上億元。
民國七十五年前,有三十多人每年領取十八%利息
三萬到十餘萬不等,近年有屆齡退休處長,
每年十八%利息七十幾萬,每月利息逾六萬。
尚有約四百人未來退休可領十八%
總計優存金額四億多,
每年得再增加七千多萬利息補貼。
前救國團召集人李鍾桂,
七十六年至九十四年擔任救國團主任十八年,
退休金六百多萬,其中兩百多萬優存十八%,
每月利息收入約四萬元。
李鍾桂透露,她七十九年自政大退休,
在政大另外領有月退,但放棄十八%。
李鍾桂:勞僱契約 片面取消於法不合
救國團早年除比照軍公教優存十八%制度,
其員工如在軍公教及國民黨間職位轉換,
年資還可累計。
八十四年國家修法停計公務員十八%年資,
救國團跟著取消十八%。
前年實施勞基法新制前,
團內猶存有基層員工滿十年可辦退休的優渥制度。
救國團強調員工薪資都經理事會通過,
也獲內政部核備,只有極少數人拿高薪,
且服務年資達二、三十年,
現已依循勞基法。
李鍾桂解釋,早年員工薪資幾千元,
退休金僅一百萬,
當年銀行存款利率都在十%以上,
十八%有其背景,且利息補貼屬勞僱契約,
單方片面取消於法不合。
立委林淑芬痛批,
救國團靠特權取得財產,
享受低廉租金與賦稅優惠,披著公益外衣營利,
盈餘竟多到自肥?
內政部監督失職,
監察院應即刻調查!
內政部:社團可自訂管理、雇用制度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林子淩驚呼,
第一次聽到公益團體也有十八%!
救國團取得許多採限制性 招標的政府標案,
所提計畫獲公益彩券盈餘補助,
長期佔用國有公用財產營利,
張老師基金會還對外募款,
拿不公義之財「圖利」自家人,
形同盜匪,內政部應制止!
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發言人鄭信真說,
救國團諸多產權仍具爭議,
員工享十八%、領高薪影響觀瞻,
應揭露收支,內政部也應修法比照美國,
要求NGO公布前五大高薪。
陳姓員工無奈說,
救國團近十年未調薪,
員工寒暑假徹夜陪伴別人的孩子,
或奉命調動長年流浪在外,
無法照顧家人,也沒有加班費,
奉獻青春服務青年,靠團提供安家保障,
為什麼卻得背負歷史「原罪」?
內政部社會司長黃碧霞表示,
社團對員工可以有自己的管理、雇用制度。
內政部對救國團補助很少,
只要補助款未挪作他用,
就無違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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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國團早年除比照軍公教優存十八%制度,
其員工如在軍公教及國民黨間職位轉換,
年資還可累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