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國團也享18趴 去年貼息上億元 員工爆料 高階主管全薪18萬

救國團也享18趴

去年貼息上億元

員工爆料

高階主管全薪18萬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mar/18/today-life1.htm

〔記者謝文華、劉力仁、林恕暉/台北報導〕

成立將滿一甲子,

轉型為社團法人已二十二年的中國青年救國團,

其退休員工竟和軍公教一樣,

民國八十四年前的年資,

得享十八%的員工優惠利息存款!

以目前銀行存款利息計算,

約七百名符合條件員工全數退休後,

救國團每年得編列一億七千多萬元利息補貼。

中小型公益團體常傳出發不出薪水,

被迫裁員窘境,救國團員工卻爆料,

高階主管薪資比照中央部會,

主任底薪約九萬、全薪約十八萬,

相當於部長級高薪;副主任和處長底薪四萬多,

全薪各約十二萬、十萬,

逼近次長、處長級全薪。

有處長退休 月息就6萬元

截至去年,救國團已退休三百名員工,

總計優存十八%金額六億多,

救國團去年必須補貼約十七%利息上億元。

民國七十五年前,有三十多人每年領取十八%利息

三萬到十餘萬不等,近年有屆齡退休處長,

每年十八%利息七十幾萬,每月利息逾六萬。

尚有約四百人未來退休可領十八%

總計優存金額四億多,

每年得再增加七千多萬利息補貼。

前救國團召集人李鍾桂,

七十六年至九十四年擔任救國團主任十八年,

退休金六百多萬,其中兩百多萬優存十八%,

每月利息收入約四萬元。

李鍾桂透露,她七十九年自政大退休,

在政大另外領有月退,但放棄十八%。

李鍾桂:勞僱契約 片面取消於法不合

救國團早年除比照軍公教優存十八%制度,

其員工如在軍公教及國民黨間職位轉換,

年資還可累計。

八十四年國家修法停計公務員十八%年資,

救國團跟著取消十八%。

前年實施勞基法新制前,

團內猶存有基層員工滿十年可辦退休的優渥制度。

救國團強調員工薪資都經理事會通過,

也獲內政部核備,只有極少數人拿高薪,

且服務年資達二、三十年,

現已依循勞基法。

李鍾桂解釋,早年員工薪資幾千元,

退休金僅一百萬,

當年銀行存款利率都在十%以上,

十八%有其背景,且利息補貼屬勞僱契約,

單方片面取消於法不合。

立委林淑芬痛批,

救國團靠特權取得財產,

享受低廉租金與賦稅優惠,披著公益外衣營利,

盈餘竟多到自肥?

內政部監督失職,

監察院應即刻調查!

內政部:社團可自訂管理、雇用制度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林子淩驚呼,

第一次聽到公益團體也有十八%!

救國團取得許多採限制性 招標的政府標案,

所提計畫獲公益彩券盈餘補助,

長期佔用國有公用財產營利,

張老師基金會還對外募款,

拿不公義之財「圖利」自家人,

形同盜匪,內政部應制止!

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發言人鄭信真說,

救國團諸多產權仍具爭議,

員工享十八%、領高薪影響觀瞻,

應揭露收支,內政部也應修法比照美國,

要求NGO公布前五大高薪。

陳姓員工無奈說,

救國團近十年未調薪,

員工寒暑假徹夜陪伴別人的孩子,

或奉命調動長年流浪在外,

無法照顧家人,也沒有加班費,

奉獻青春服務青年,靠團提供安家保障,

為什麼卻得背負歷史「原罪」?

內政部社會司長黃碧霞表示,

社團對員工可以有自己的管理、雇用制度。

內政部對救國團補助很少,

只要補助款未挪作他用,

就無違法問題。

——————————————————–

救國團早年除比照軍公教優存十八%制度,

其員工如在軍公教及國民黨間職位轉換,

年資還可累計。

台灣法院判決國民黨賠償被捕特工

台灣法院判決

國民黨賠償被捕特工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uk/2011/03/110312_taiwan_china_spy.shtml

林楠森  BBC中文網駐台北特約記者

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國民黨

須對17名被北京逮捕的國民黨特工

賠償280萬美元。

國民黨黨旗

台北地方法院判決

國民黨須賠償這十七名特工共280萬美元。

這些人士在80年代被國民黨吸收為特工的,

後來都被北京逮捕。

他們聲稱當年被中國當局逮捕的原因之一

是遭到國民黨人士向中國國安部門告密出賣。

他們說,

國民黨吸收他們作特工時曾承諾若被捕會從優撫恤,

但他們被捕後國民黨卻對他們不聞不問。

代表提出訴訟的唐亦農

在被國民黨吸收時是中國派駐在伊拉克的工程人員。

據報國民黨在法庭上否認委任這些人士擔任特工,

但法院根據國民黨內部機密文件,

認定國民黨的確派唐亦農擔任特工,

並讓他在中國大陸吸收更多特工。

黨國一體

提出訴訟的中國籍特工人士

是在台灣黨國一體時期被國民黨吸收成為其特工的。

國民黨在法庭上主張

若要賠償應由台灣政府以預算支付,

但這一要求沒有獲得法官的認同。

國民黨發言人對此一判決表示將依法處理,

而據媒體轉述國民黨人士表示此案一定會繼續上訴。

這起官司發生的時空背景是在1989年六四事件左右

據這些特工稱,

當時國民黨對於六四發生後的中國局勢判斷錯誤。

而國民黨在當時是行以黨領政的黨國一體制度,

除了政府體制的國安局與軍情局外,

國民黨的海工會與陸工會

也被認為具有情報特務組織性質。

在國民黨以黨領政時代的二二八事件

也有受難者家屬要求國民黨賠償,

但國民黨則是以編列政府預算

支付被無辜殺害或處決者的巨額賠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