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4-28
https://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772939
台灣回憶探險團
1952年4月28日 《中日臺北和約》簽訂,
正式結束了雙方的戰爭狀態,
宣告日本放棄臺澎權利的《舊金山和約》,
也在這一天生效。
除此之外,也有人主張
1949蔣介石政權逃亡來臺時
即等同在日本臺灣建立了新國家,
亦有將此時間點依不同事件認為
1950(逃亡臺灣後蔣介石出任總統)、
1971(被踢出聯合國)、
1979(與美斷交)、
1996(臺灣人首次民選總統)…等
為實質成立新國家的時間點。
(資料照)
台灣回憶探險團》
1952.4.28 中日臺北和約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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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4月28日 《中日臺北和約》簽訂,正式結束了雙方的戰爭狀態,
宣告日本放棄臺澎權利的《舊金山和約》,也在這一天生效。
自此
原屬日本籍的臺灣人應被視為(shall be deemed to)中華民國籍,
這也意味著中華民國在此之前於臺灣進行的228屠殺、清鄉等事件,
涉及戰勝國屠殺戰敗國人民及其他族繁不及備載違反國際公約的罪行。
而《舊金山和約》的生效及《中日臺北和約》的簽訂,
僅聲明了日本放棄臺澎權利,並未定義臺澎的歸屬問題,
日本也一再強調其無立場裁決臺澎歸屬,應由同盟國決定如何處理。
這也使得部分人士主張臺灣地位處於懸而未決的狀態。
除此之外,也有人主張
1949蔣介石政權逃亡來臺時即等同在臺灣建立了新國家,
亦有將此時間點依不同事件認為
1950(逃亡臺灣後蔣介石出任總統)、
1971(被踢出聯合國)、1979(與美斷交)、
1996(臺灣人首次民選總統)…等
為實質成立新國家的時間點。
而這些論述也同時讓了解中華民國這個外來政權
將臺灣人語言、文化、歷史記憶抹去置換種種惡行的人,
情感上難以接受為何必須吞下這些不堪的外來統治遺毒。
而中國國民黨為了合理化自己據臺的正當性,
則以條約中明言廢除1941年以前中日間所有條約,
故以此延伸為「馬關條約失效,臺灣重歸中國」。
但就一般國際法的見解,
已執行完畢的事項無法因此回到未執行前的狀態,
馬關條約失效的主張恐無法成立。
如果這種說法成立,
那麼條約第一條「中國認明朝鮮國確為完全無缺之獨立自主
故凡有虧損獨立自主體制 即如該國向中國所修貢獻典禮
等嗣後全行廢絕」,
難道可以主張條約失效而要求兩韓恢復跟中華民國納貢?
不管每個人認為臺灣的處境為何?
未來該怎麼走?
終究都必須在民主制度下去爭取多數人的認同與支持。
而今在臺本質為外來政權的中華民國,
卻在扭曲的命運下成為臺灣人維繫民主機制抵抗中國併吞的基礎,
若民主機制崩毀,臺灣被中國併吞,一切都將成為空談。
任何如「不承認ROC所以不要去投票」
「不想跟美國交保護費」
「打不贏乾脆求和」
要求放棄民主和國防的話術,
背後恐怕都是降低中國取得臺灣代價的陰謀,千萬不要被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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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來的殖民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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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就地合法,等於主權交給中華人民共和國,
C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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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 Chinese refugees
台海兩岸的敵對關係三個主體: 台灣,與中國的兩個政權。
美國反對用ROC代表台灣人民
外來獨裁政權ROC (Republic of Corruption)
1950年3月成立不是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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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的台灣統治當局當然是日本台灣的敵國 ]
台灣的敵人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不擁有台灣主權的事實,
只是執行佔領任務的台灣統治當局
(governing authorities on Taiwan),
台灣人若是將中華民國就地合法,
就是將主權交給繼承中華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華獨陽謀,
中華民國就地合法,主權交給中華人民共和國
[ 相關 ]
台灣的敵人,中華民國就地合法,主權交給中華人民共和國[ 石月 エ一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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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兩岸的敵對關係有三個主體:
台灣,與中國的兩個政權。
中國兩個政權之間的敵對關係在法理上已經塵埃落定:
《聯合國大會第二七五八號決議》已經認證中華民國無權代表中國,
乃一負隅於中國金、馬,
自日本時代開始就流亡於海外日本台灣的武裝叛亂組織。
而台灣與中國的關係則是於日本投降後,
中(華民)國是代表盟軍來日本台灣執行受降與佔領任務的敵國。
中華民國重慶政權(有別於汪精衛的南京政權)
在台灣的唯一法理基礎是日本一九四五年投降後,
盟軍所下的《一般命令第一號》。
此外最多只有日本於舊金山和約放棄台灣主權之後,
自始無效、已經作廢的《台北和約》。
《一般命令第一號》下達之時,台灣是日本領土;台灣人就是日本人。
因《一般命令》來台執行受降、佔領任務,
號稱是中華民國的台灣統治當局,當然是日本台灣的敵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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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一般命令》來台執行受降、佔領任務,
號稱是中華民國的台灣統治當局,當然是日本台灣的敵國。
台灣人因《舊金山和約》而失去日本國籍,
但台灣人失去日本國籍這件事並沒有改變
中華民國是正在佔領、統治台灣的敵國這個事實。
中國對台灣主張的法理依據來自中華民國對台灣主權之主張。
因一九四九年中國共產黨政權合法繼承中華民國,
因此該政權有權追討前流亡政權的一切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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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旗冒充台灣國旗 ,中華民國不是國家,1949年結束的中國內戰 ]
美國 中國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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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4年中國國民黨的中國國旗
1949年中國共產黨的中國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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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less Chinese civil war of the China Lobby in Taiwan
after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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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二戰結束74週年 ,1949中國內戰結束後,中國遊說團的魔掌,伸入台灣
keep making Taiwan become another ukraine !
keep making Taiwan become another Crime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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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lost 74 years of Taiwanese after World War Two.
Has Anyone Asked Taiwa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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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來殖民獨裁政權 ROC (Republic of Corruption)
流寇集團橫行台灣7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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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History of American Disaster in Asia ]
Who lost China ?
A Long-Running U.S. Mistake In Asia
Now,They are losing Asi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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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月二十八日賴福順大談特談各個派系認定台灣地位未定、
台灣已經屬於中國、台灣不屬於中國、中國繼承台灣的所有權、
中國無法繼承台灣的所有權、台灣地位已定、台灣地位未定等論述。
印象中,這些話題談了四十多年,其實到目前為止,
有一個最簡單的方法可以解決所有相關爭執,
那就是請「外交部」提出國際社會承認的
「台灣領土何時併入中華民國國家領土」之確實證明和依據。
畢竟,台澎地區屬於ROC國家領土為在此實施中華民國憲法之基本條件
西方學者(包括政府官員)都一直說中華民國/台灣非主權獨立的國家。
外交部即使花很多錢支援世界上的一些小國家,
希望他們在國際社會上為中華民國幫腔,
遠不如提出全新的一套法理論證說服美國
(即:美日太平洋戰爭主要戰勝國)的國務院,
台灣何時正式併入中華民國領土,所以是主權國家毫無異議。
[ 相關 ] 2019台澎屬於中華民國領土?證據? [ 張晴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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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位、國民黨政權在台治台行為及金馬地位的法律觀點]
《歸納》
1.
開羅宣言是未實現的意向聲明 (statement of intent)。
2.
波茨坦宣言將履行開羅宣言定為簽訂日本和平條約的條件之一。
3.
中國部隊 1945 年 9 月依降伏文書及一般命令第一號
取得臺澎管理權,
但這並非割讓,也無移轉主權效力。
4.
蔣介石是為同盟國對台澎進行軍事占領,
以等待與日本簽署和平條約,
但因為和約未對臺澎主權為最終處置,
此軍事佔領的目的變成等待最終處置。
軍事佔領的安排不會使臺澎成為中國領土。
5.
日本於和平條約放棄臺澎主權,此舉無法將主權移轉給中國。
6.
日本和平條約只是使日本失去主權,並未改變治理權的安排。
《歸納》
1.
臺澎法理主權未定。
2.
英國政府在實務上承認中國國民黨政權是福爾摩沙治理當局,
但不承認其為事實上政府。
《歸納》
1.
中國國民黨政權只能在台灣行使有限的權力。
2.
中國國民黨政權無權利用台灣來重返中國大陸。
3.
中國國民黨對台灣的權力應嚴格限縮在治理台灣。
《歸納》
臺澎未來已成為國際問題,可於適當時機交由聯合國考慮。
《歸納》
1.
中國沿海島嶼是中國領土,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權行使權力。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若藉武力對這些島嶼行使權力
會有害和平與安全並引發國際關注。
[ 相關 ]
台灣地位、國民黨政權在台、治台行為及金馬地位的法律觀點[英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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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憲章第77及76條日本放棄台灣後人民自組政府獨立建國]
舊金山和約的前言寫明
日本絕對遵守聯合國憲章,
依聯合國憲章第七十七及七十六條,
日本放棄台灣之後,由人民自組政府,獨立建國。
[ 相關 ] 如何反制?[ 沈建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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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4月28日「舊金山和約」生效,
台灣人才正式喪失日本國籍,
依1952年8月5日「中日和約」,
台灣人被強迫安排為「中華民國國民」。
當時未給台灣、澎湖住民作事前的「國籍選擇權」。
1972年9月29日在日中建交時,「中日和約」失效,
台灣人的國籍未再做安排。
2009年4月7日美國法院判決,台灣人為「無國籍者」。
目前,台灣為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統治,
全世界誤以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此與條約、史實及國際法原則不符。
[ 相關] 清醒台灣人 [ 楊劉秀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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