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C惹的禍

ROC惹的禍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feb/17/today-o8.htm

◎ 連根藤

菲律賓政府於二月二日把十四名詐騙嫌犯遣送中國,

引起台灣輿論界滿城風雨,

重點都放在抗議菲律賓政府

和馬英九當局的去國家化和外交休兵,

卻未見提出因應措施。

在國內,

法政科班等都認為中華民國是國;

但是在國際上它不是國,

且與菲國沒有外交關係。

站在菲國立場,

中華民國在聯合國已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繼承,

因此拿中華民國護照的嫌犯,

被送往北京是理所當然,

咎由維持中華民國體制的馬當局自取,

且這種情形將繼續發生。

因應之道,

美國的台灣關係法已有提示,

台灣的政黨和政治人物

應該好好利用台灣關係法解脫困境。

該法忠告台灣人民「依法建立政治實體」。

該法認為台灣人民等同國家,

其主權及於台澎諸島,

立委可制訂法律讓人民認同

這個所謂「台灣人民國」

或簡稱「台灣國」。

年底的立委選舉,

綠營若能贏得過半席次,

可著手制訂例如「台灣人民總統選舉法」等等

讓「台灣國」正常化的法律,

則台灣人民即可依法建立政治實體,

發行台灣國護照,

不必再使用沒有國家地位,

且已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的中華民國

護照和名稱而被菲國侮辱。

 

(作者為台生報發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