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C惹的禍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feb/17/today-o8.htm
◎ 連根藤
菲律賓政府於二月二日把十四名詐騙嫌犯遣送中國,
引起台灣輿論界滿城風雨,
重點都放在抗議菲律賓政府
和馬英九當局的去國家化和外交休兵,
卻未見提出因應措施。
在國內,
法政科班等都認為中華民國是國;
但是在國際上它不是國,
且與菲國沒有外交關係。
站在菲國立場,
中華民國在聯合國已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繼承,
因此拿中華民國護照的嫌犯,
被送往北京是理所當然,
咎由維持中華民國體制的馬當局自取,
且這種情形將繼續發生。
因應之道,
美國的台灣關係法已有提示,
台灣的政黨和政治人物
應該好好利用台灣關係法解脫困境。
該法忠告台灣人民「依法建立政治實體」。
該法認為台灣人民等同國家,
其主權及於台澎諸島,
立委可制訂法律讓人民認同
這個所謂「台灣人民國」
或簡稱「台灣國」。
年底的立委選舉,
綠營若能贏得過半席次,
可著手制訂例如「台灣人民總統選舉法」等等
讓「台灣國」正常化的法律,
則台灣人民即可依法建立政治實體,
發行台灣國護照,
不必再使用沒有國家地位,
且已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的中華民國
護照和名稱而被菲國侮辱。
(作者為台生報發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