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豪境外帳戶都清清白白?

2014-1-26

富豪境外帳戶都清清白白?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jan/26/today-o6.htm

◎ 黃士洲

 

天下雜誌五四○期

披露台灣十二大富豪運用海外避稅天堂

擁有境外公司、帳戶,

當財產移往避稅天堂,

國稅局難以追查,

每年流失稅賦百億計。

 

消息一出,

一位被點名的富豪,

旗下報紙立刻頭版反擊,

稱台海兩岸賺錢完納稅款,

匯至境外置產,

都是合法行為,

還請專家學者背書,

合法節稅不用,

對不起股東。

 

這番論調難以苟同。

 

稍具商業常識都知道,

避稅天堂的公司、帳戶有隱密特性,

可輕鬆規避投資國(如台灣)

與被投資國(如中國)的法律管制納稅義務

台商慣常藉三角貿易將鉅額利潤留在避稅天堂的手法,

早就被所得稅法移轉定價定義為「脫法行為」;

以及立委去年聯手封殺

專門防堵境外公司避稅的受控外國公司」立法草案,

更別提歷年遺贈稅、營所稅大幅調降,

證所稅免徵,

各類稅捐優惠、補貼大放送,

種種阻礙公平稅改

難道不是利益集團背後操刀的結果?

 

今天還顯擺合法納稅、節稅的清高模樣,

看在勤勉工作、誠實納稅的工薪階級眼裡,

實在欺人太甚!

 

富豪境外帳戶真的都清清白白,

不是五鬼搬運、偷逃漏稅工具?

 

最高行政法院九十九年度判字第六○八號綜合所得稅判決

就揭露某家公司在上櫃前幾年,

股東會決議現金增資之後,

立即以支付加工費的名義匯出五百萬美金,

至境外公司在台OBU帳戶(視同境外),

該筆款項隔天就流回台灣五個人頭戶,

充作增資認股款,國稅局查獲,

以該台灣公司虛報費用五百萬美金、人頭漏報其他所得為由,

連補帶罰超過億元台幣(此案本質應是公司、證券舞弊)。

 

濫用境外公司的避稅手法還有支付佣金、管理費等等,

這些究竟是少數特例?

 

抑或冰山一角?

 

財政部既不正視稅收損失,

動手調閱或徹查OBU帳戶虛實,

只推說兩岸租稅協定沒簽署、查稅困難,

一副只想靜待風頭過了的消極態度。

 

看來富豪境外帳戶的清白,

普羅百姓所能依靠的,

就只剩下這些富豪的道德良心,

自行公布境外公司、帳戶明細!

 

或許經歷摻假油、炒房事件之後,

是時候由富豪自清來挽救誠實納稅的清譽了!

 

(作者為台北商業技術學院財政稅務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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