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中國啟動反分裂法

這是中國啟動反分裂法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feb/9/today-o5.htm

◎ 賴怡忠

日前菲律賓依據引渡條約,

將含有台籍人士在內的詐欺嫌犯遣送中國。

這個問題不僅顯示一中各表對台灣主權傷害的嚴重性,

同時也凸顯中方「反分裂法」國際實踐的下馬威,

有意透過「法中有政」的手段,

對馬政府升高政治談判的壓力。

一中各表,

由於其前提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在全世界都接受一個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時,

在台灣自我承認屬於中國時,

很容易被中方援引要求其他國家確認其對台灣的主權。

特別是菲律賓在去年經歷旅菲港人劫持事件

導致中菲關係的惡化,會更特別在意中方看法。

面對台灣質疑,

菲方只要回以「兩岸自行協商誰代表中國」,

我方就無法持續。

由此可看出一中各表對台灣主權的嚴重侵蝕。

而中方以此事件也形同向世界宣示,

雖然北京政府沒有直接統治台灣,但因對台灣有主權,

所以對台灣人民也有司法管轄權,形同實踐反分裂法。

此例一開,

只要中國司法單位一起訴,就可援引該例,

根據引渡條約要求遣返旅居該國的台灣民眾,

嚴重影響台灣旅外民眾的人身安全。

此事的微妙之處,

在於這是事涉主權的司法案件,

加上在第六次江陳會,雙方因是否訴諸國際仲裁

使得馬政府最重視的投保協議破功,

薄瑞光又提到中方意圖施壓美國簽第四公報

中方已接連幾次連賞馬政府耳光。

從這些事件可看出,

中國以一中各表將一中原則國際化,

並以原非政治的犯罪與經濟事務,

在「法中有政」、「經中有政」的情形下

迫使馬政府面對政治談判議題,

還加上施壓斷絕國際與台灣聯繫等作為。

因此說中方沒有施壓政治談判是自欺欺人。

面對北京形同單方面啟動反分裂法,

除了抗議菲方外,對中國如果不作聲就會被視為默認,

更會使與台灣關係不深的國家效法菲律賓的前例。

馬政府如為維持兩岸關係良好想大事化小,

不僅戕害主權,更視國人生命安全於無物!

(作者為台灣智庫執行委員)